跳至內容
主選單
主選單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導覽
首頁
最近修改
新手使用指南
隨機頁面
貢獻分數
建立新頁面
工具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
搜尋
搜尋
建立賬號
登入
個人工具
暗色模式
建立賬號
登入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貢獻
討論
正在編輯
慶寧財團
頁面
討論
香港繁體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工具
工具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操作
閱讀
編輯
編輯原始碼
檢視歷史
一般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取得短網址
於 2024年6月6日 (四) 18:24 由
Hinnia
(
對話
|
貢獻
)
所做的修訂
(
差異
)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
差異
) |
下個修訂→
(
差異
)
警告:您目前正編輯頁面的舊修訂版本。
若您發布,在此修訂之後變更的任何內容將會遺失。
警告:
您尚未登入。 若您進行任何的編輯您的 IP 位址將會被公開。 若您
登入
或
建立帳號
,您的編輯將會以您的使用者名稱標示,並能擁有另外的益處。
防垃圾訊息檢查用。
請勿
填寫此欄位!
'''慶寧財團'''(英語:'''Hinnia Consolidated''';前稱:'''慶寧行'''、'''The Hinnia Company、The Hinnia Organisation、Hinnia Enterprises'''),為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四都府]][[咸美頓]]的超大型跨國企業集團。 集團於1802年由護國大公及宰相[[護國大公何西|何西]]和忠國大公[[趙繁澆]]在希望帝國創辦,當時名為'''慶寧行'''('''Hinnia Company'''),為慶寧第一家慶寧資本現代企業,專營慶寧與外國貿易。隨後二百餘年,公司不斷發展並成立了多家以「慶寧」為名的關聯公司,成為現今的慶寧財團。財團經營遍佈全球的多元化業務,包括國際地產發展與基建業務、鋼鐵、船運、港口、股票投資、保險、銀行,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地產商,金融機構和綜合商社。其影響力遍佈全球多個重要城市,包括作為四大國際金融中心[[紐倫港頓]]、東京、新加坡、北原等。其中香港、新加坡、四都和北原的國際地位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慶寧財團的影響。 2023年,慶寧財團創造了98兆慶寧元的營業額。根據[[慶寧國家銀行]]的數據,同年慶寧的國內生產總值為345萬億元,即慶寧財團營業額佔慶寧國內生產總值的28%。 在Brand Finance的2018年全球品牌價值500強榜單中,慶寧財團排名第一。 2007年,慶寧財團被判違反反壟斷法,集團行政主席施文哲,會長趙曦智連同相關人士退股,並簽署分拆協議,科技、軍工、醫療、製藥等權益分拆為獨立的綠江集團,持有的其他企業股份公開出售,而金融、地產、貿易則確定為慶寧財團未來的核心產業。 2018年,綠江集團重新併入財團。何禮臣、趙氏家族分別將其手上慶寧物產股份及綠江控股股份注入卡萊爾大酒店公司,景祥帝亦將持有其秘密資金的離岸公司股權注入公司,自此卡萊爾大酒店公司成為慶寧財團實際上的母公司,何禮臣持有公司50%股份,趙氏家族持有30%,景祥帝持有20%股權。 2020年,景祥帝退位後,彰德帝將15%卡萊爾大酒店公司股份轉讓予四都親王施德昭。 ==歷史== === 1802-1813年:成立及國企時期 === 1802年,希望帝國建國,護國大公何西及忠國大公趙繁澆獲得御准創辦慶寧第一家國有企業'''慶寧行'''作為西化慶寧的領袖。當時的慶寧行擁有對外貿易專營權以及國有土地的優先使用權。 1805年,何西辭官後開始全盤接手慶寧行並從趙繁澆手上接任大班一職。當時何佳臣家族已經暗中收購了東印度公司,儘管大多數時候為隱名合伙人,但仍和東印度公司有著非常良好的關係,因此慶寧行亦開始與東印度公司販賣慶寧勞工到亞茲特蘭,以及向中國出口鴉片,並為大清最大鴉片商。通過販賣鴉片及奴隸,在短短十八年間,慶寧行積累了巨額財富,成為當時全球最大的商行。 1807年,慶寧行踏足海運業,向英國購入了十二艘船隻,當時將外國公司和中小型運輸企業逐漸掃除,通過作為唯一一家國有企業的關係取得了慶寧海運業的壟斷地位。至1810年船公司增有各類輪船60餘艘,到1813年再增至100艘。在希望帝國各口岸陸續擁有碼頭,倉庫和駁船隊等各種資產,與後續其他不同經營實體一起形成組織嚴密的資本財團。 1808年,慶寧行宣佈成立慶寧大陸第一家慶寧人創辦的現代銀行'''慶寧銀行'''。 1809年,慶寧行獲得火藥廠專營權創辦'''慶寧火藥廠'''。 1810年,北辰士祈政府宣佈禁售鴉片煙,慶寧行因此將本來用作鴉片種植場及茶莊的地皮發展地產。1812年,慶寧行通過何西與英國政府的關係取得了製造蒸汽船的技術,並與政府合資創辦了擁有造船專營權的'''慶寧造船所''',成為了當時唯一擁有製造蒸汽船技術的造船廠。 1811年,慶寧火藥廠改組為'''慶寧化工'''。 === 1813-1873年:舊慶寧財閥時期 === 1813年,在趙繁澆強烈反對不果下慶寧行被何西私有化,並正式分拆為'''慶寧置地'''(負責地產業務),'''慶寧工業'''(負責造船,鐵路,化工業務,控制慶寧化工),'''慶寧銀行'''(負責金融業務),'''慶寧物產'''(負責商貿,航運業務)四家公司於帝國證券交易所上市,趙繁澆一怒之下率領唯一還忠於自己的部下離開慶寧行成立新公司'''綠江公司'''。 上市後,慶寧四行作為慶寧最大的上市企業集團擁有其他企業所沒有的資源,因此將外國公司和中小型運輸企業逐漸收購,又通過何西在司法界的影響力以法律行動摧毀了所有不服慶寧財團至尊地位的企業,取得了慶寧海運業的壟斷地位。 1816年,趙繁澆逝世,家族出現遺產爭鬥。何西因此以綠江公司股份作支持趙和宏成為趙家家主的交換條件。最終,以趙和宏成功成為家族繼承家族全數遺產,綠江公司將部分股權轉予慶寧物產作結。 1820年,何西將東幌莊園的農地,林地租予慶寧財團,並創立'''慶寧農業''','''慶寧林業''','''慶寧畜牧''','''慶寧漁業'''四家公司,由母公司慶寧物產完全持股。 1824年,新加坡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慶寧行受英殖民政府邀請到新加坡發展。 同年,何西再度拜相。任相期間,何西多次利用政府資源購地,再低價售予慶寧置地。又通過各種法案賦予慶寧財團各種專營權,使慶寧財團迅速壟斷慶寧各行各業。此外,何西亦對其餘三大御行徵收重稅並轉移到慶寧財團。在其操作下,慶寧財團迅速壯大,不但超越國家成為慶寧最大地主,其總資產更超越其他財閥的總和。 1842年,香港開埠,慶寧行受英殖民政府邀請到香港發展,成為香港少數非英資大財團之一。 二戰時期,大日本帝國發動太平洋戰爭,並試圖侵略希望帝國。慶寧工業因此製造了大量的飛機,導彈;並以高價向帝國聯邦購入純奧利哈鋼,製造了希望帝國首架航空母鑑慶寧號。此舉讓慶寧工業成為希望帝國最大國防承包商之一,負責提供軍用飛機,雷達,航空母艦,導彈,衛星等。 1950年代,波斯帝國政府宣布與慶寧能源簽訂《波斯協定》,允許坐擁100萬噸油船隊的慶寧能源擁有波斯帝國油田開採的石油運輸壟斷權。 === 2007-2015年:慶寧事件及改組 === === 2015年至今:近年 === 2019年景祥政變後,希望帝國多處受到戰火嚴重破壞,慶寧置地因此向政府提出「彰德重建計劃」,由慶寧置地和黎明財團負責重建希望帝國。為方便重建,戰亂地區的資產,如果兩年之內沒有人認領,東部地區的資產將交給黎明財團進行重建,其餘地區則由慶寧置地負責重建。 ==職級表== {| class="wikitable" ! colspan="2" |御三家董事會 ! colspan="2" |分公司董事會 |- !中文 !英文 !中文 !英文 |- |<small>集團行政主席</small> |<small>Group Executive Chairman</small> | colspan="2" | |- |<small>集團會長</small> |<small>Group Chairman</small> |董事長 |<small>Chair</small> |- |<small>集團副會長</small> |<small>Group Deputy Chairman</small> |<small>副董事長</small> |<small>Vice Chair</small> |- |<small>集團董事總經理</small> |<small>Group Managing Director</small> |<small>代表董事</small> |<small>Chief Executive Officer</small> |- |<small>集團總經理</small> |<small>Group President</small> |<small>社長</small> |<small>President</small> |- |<small>集團秘書長</small> |<small>Group Company Secretary</small> |<small>公司秘書</small> |<small>Company Secretary</small> |- |<small>集團專務董事</small> |<small>Group Senior Executive Director</small> |<small>專務董事</small> |<small>Senior Executive Director</small> |- |<small>集團常務董事</small> |<small>Group Executive Director</small> |<small>常務董事</small> |<small>Executive Director</small> |- |<small>資深獨立非執行董事</small> |<small>Senior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mall> |<small>獨立非執行董事</small> |<small>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mall> |- |<small>獨立非執行董事</small> |<small>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mall> | colspan="2" | |- ! colspan="4" |高級管理層 |- ! colspan="2" |中文 ! colspan="2" |英文 |- | colspan="2" |<small>首席副社長</small> | colspan="2" |<small>First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2" |<small>副社長</small> | colspan="2" |<small>Senio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2" |<small>本部長</small> | colspan="2" |<small>Executive 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2" |<small>部長</small> | colspan="2" |<small>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2" |<small>次長</small> | colspan="2" |<small>Deputy 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2" |<small>助理部長</small> | colspan="2" |<small>Assistant 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2" |<small>副部長</small> | colspan="2" |<small>Associate Vice President</small> |- ! colspan="4" |中層管理層 |- ! colspan="2" |中文 ! colspan="2" |英文 |- | colspan="2" |<small>首席室長</small> | colspan="2" |<small>Chief General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高級室長</small> | colspan="2" |<small>Senior General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室長</small> | colspan="2" |<small>General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次室長</small> | colspan="2" |<small>Deputy General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助理室長</small> | colspan="2" |<small>Assistant General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副室長</small> | colspan="2" |<small>Associate General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首席代理</small> | colspan="2" |<small>Chief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高級代理</small> | colspan="2" |<small>Senior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代理</small> | colspan="2" |<small>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次代理</small> | colspan="2" |<small>Deputy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助理主任</small> | colspan="2" |<small>Assistant Manager</small> |- | colspan="2" |<small>助理副主任</small> | colspan="2" |<small>Associate Manager</small> |- ! colspan="4" |基層社員 |- ! colspan="2" |中文 ! colspan="2" |英文 |- | colspan="2" |<small>高級社員</small> | colspan="2" |<small>Senior Associate</small> |- | colspan="2" |<small>社員</small> | colspan="2" |<small>Associate</small> |- | colspan="2" |<small>準社員</small> | colspan="2" |<small>Contract Employee</small> |} == 爭議 == ===違反反壟斷法=== 由於集團控制了希望帝國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因此經常被指壟斷。2008年3月4日,希望帝國法務部向四都高等法院起訴慶寧財團壟斷。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刑厲裁定慶寧財團違反反壟斷法,惟為了整體國家利益,只罰款10億希望幣。 ===人口販賣=== 20世紀前,慶寧財團曾與東印度公司販賣慶寧勞工到帕國進行刻苦的勞動工作。他們當中不少人因為無法返回希望帝國,而且得不到僑居地的公民權利、無法獲得移民資格而客死異鄉。 == 不敗財技 == 在慶寧財團200年歷史,慶寧財團一直以其強大的財技而不斷壯大,始終保持著慶寧第一財閥地位,其中慶寧銀行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在1970年之前,慶寧財團作為希望帝國國家銀行的同時也是一家商業銀行。由於人們對國家的信心,慶寧全國國民基本上都選擇將錢存入銀行。 慶寧銀行因此能夠向慶寧財團旗下的其他公司提供大量貸款。在擁有幾乎無窮的資源支持之下,這些公司股價不斷飆升。隨著慶寧財團旗下公司股價的不斷上漲,慶寧銀行作為這些公司的大股東資產亦不斷上漲,因此能夠提供幾乎是全球最高的利率。這使得慶寧銀行的存款率和股價只升不跌。 隨著慶寧銀行的財富不斷增加,它能夠貸款給慶寧財團的金額也越來越多。這種循環使得慶寧財團的規模像雪球一樣不斷滾動,最終成為了一個巨人,財團在慶寧的影響力和實力不斷擴大,直至成為了慶寧最大財閥。
摘要:
請注意,所有於合眾百科 Unitedbook所做的貢獻會依據CC BY-NC-SA(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發佈(詳情請見
合眾百科:版權
)。若您不希望您的著作被任意修改與散佈,請勿在此發表文章。
您同時向我們保證在此的著作內容是您自行撰寫,或是取自不受版權保護的公開領域或自由資源。
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表文章!
取消
編輯說明
(在新視窗開啟)
切換限制內容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