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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都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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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政職能 == 根據[[希望帝國皇室典範|《2010皇室典範法案》]]及[[四都府基本法|《四都府基本法》]],親王為四都府知事,絕大多數時候都必須依照首席大臣或議政局的建議來行使其職權。 親王作為府知事的主要職能包括: 頒發四都府的榮譽頭銜、頭銜和其他榮譽; 維護四都府作為希望帝國神聖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領土完整; 維護四都府人民以及四都府基本法; 作為最高行政首長; 負責推行議會通過的各項法律; 全權領導議政局、各類諮詢機構和行政部門; 任命包括首席大臣和各部部長在內的官員; 作為主要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者,可以向議會提出立法議案; 親自或以書面形式向立法人員說明自己的觀點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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