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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瀛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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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 == === 中央政府 === 南瀛國與東寧王國相同,為君主立憲下的議會制政治體制,採用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均源於南瀛君主。南瀛國與東寧王國為共主聯盟,並尊東寧國為正朔,東寧王陛下為國家元首。由於南瀛國與東寧王國君主是同一人,君主通常並不居住在南瀛,因此總督成為東寧王在南瀛的代表,並行使君主的相關職權。 ==== 總督 ==== 南瀛總督在憲政慣例下只擁有象徵式權力,如代表南瀛國君主行使三軍總司令的職權、任命獲議政院多數信任的政黨領袖為總理、按總理建議任命內閣成員和各省省督及授勛、出席不同的公眾活動如接待外國政要和探訪弱勢社群等,但職責沒有什麽真正的政治權力。總督的所有決定,如御准法案、解散國會以進行大選,皆須聽從內閣首輔的建議。總督人選和任期實際上皆由內閣首輔決定,往往僅循例批准之。儘管上述保留權力由民選政府監督,反之,總督可視為是防止政府、內閣成員濫權的最後防綫。 ==== 行政院 ==== 為南瀛國最高行政機關,內閣首輔為最高行政領導,也是南瀛國的政府首腦。內閣首輔由國會議員(議政院及立法院)中選出,因此多由國會多數黨或是聯合政府成員政黨的黨揆出任。內閣首輔大臣的選舉先由議政院投票,再由立法院投票,若議政院和立法院的選舉結果不同,則以議政院的選舉結果作為最終結果。新的內閣首府大臣當選後,將前往總督府接受總督任命。 ==== 國會 ==== 為南瀛國最高立法機關也是權力中樞,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議政院議員(上議院)與立法院(下議院)議員組成的兩院制度。議政院議員共選出248位,任期為4年,立法院議員共選出465位,任期為4年,每位議員代表其選區內的選民。 ==== 最高法院 ==== 為南瀛國最高司法機關,律法院長為最高司法領導,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並設有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違反憲法案件、統一解釋法令及彈劾案與政黨違憲解散案。律法院並不職司審判權,而是由轄下的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懲戒法院實行該權力,院本身主掌司法行政及司法預算。 === 地方政府 === 南瀛國行政區劃與東寧王國相同,共分為四級行政區: 一級行政區:省、布政使司(布政司) 二級行政區:都、府、縣 三級行政區:郡、廳、道 四級行政區:街、町 一級、二級、三級行政區設置有議會,為地方立法機關,並負責議決地方政府之規章、預算、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市財產之處分、提案事項,預算決算之審核,級接受人民請願。 四級行政區不設置議會。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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