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中華民國憲法」: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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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內容為「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憲政研討委員會提交總統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七日國民大會臨時會決議,暫停通過施行 == 序言 ==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的新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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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憲政研討委員提交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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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八十八二月七國民大會臨時會決議,暫停通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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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 序言 ==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作者:孫中山|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第一章 總綱==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國體)
;第一條  (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