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君主」: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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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君主'''(英文:The Monarchy of the Empire of | '''希望帝國君主'''(英文:The Monarchy of the Empire of Hinnia)是[[希望帝國]]及其海外領地的{{W|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亦是帝國皇家軍隊的統帥,並由海崎施氏家族族人和後裔一脈相傳。同時,君主頭銜會因應君主性別而更改,男性君主為「皇帝」(Emperor),而女性君主則為「女皇」(Empress)。現任國家元首為男性,為[[彰德今上皇帝|施德賢]]陛下,其於2019年登基。 | ||
帝國君主具有一系列的官方、禮儀、外交和代表性權力。與一般的虛位元首體系不同,帝國君主的權力並不僅限於授勳及嘉獎和任命首相,但除非政府發生緊急事故,否則帝國君主不會行使全部權力。根據傳統,帝國君主亦為帝國三軍統帥。 | |||
希望帝國的君主政體可以追溯至公元前14世紀的周朝,由首領周啟登基為帝而開展,並在此之後經歷多個朝代。 | 希望帝國的君主政體可以追溯至公元前14世紀的周朝,由首領周啟登基為帝而開展,並在此之後經歷多個朝代。 | ||
== 憲政職能== | == 憲政職能== | ||
根據 |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為國家元首兼統治者,其名義上掌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的權力,但被明定應下放與相應的機關,而不由帝國皇帝親自執行。 | ||
而由於在歷史傳統上,帝國 | 而由於在歷史傳統上,帝國君主一向總覽各項大權,故即使在現行法律下,帝國君主的權力雖被限制,但仍對行政和立法機關有一定的影響力,例如可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任命首相,又或可否決已由帝國國會兩院已通過的法案。但近年來,在多方要求下,彰德今上皇帝發布多項皇室御詔,明言帝國君主在國家一般情況下,不應對行政和立法機關作出任何影響,亦不應兼任任何行政和立法機關(除參議院外)的職務。 | ||
=== 任命首相 === | === 任命首相 === | ||
帝國 | 帝國君主在有需要時負責任命新任首相,而帝國國會可以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而任命新帝國首相,而在帝國首相有隨意任命和罷免任何閣員的權力下,帝國君主實際上可藉任命帝國首相來掌控帝國內閣,從而影響施政。 |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皇室御詔,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皇室御詔,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君主通常任命在帝國國會兩院首相指名選舉勝出的議員為首相。此議員其後會前往會見帝國君主,並獲其任命後組成新內閣。 | ||
而在出現無任何政黨或聯盟擁有多數席位時,俗稱懸峙議會的情況下,帝國君主則可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而任命新帝國首相,或與各黨領袖會面,嘗試說服各黨組成聯合政府。一般而言,帝國君主不會在出現懸峙議會的情況時立即自行任命新帝國首相,而是會與各黨領袖會面,在無果後才任命最可能獲得帝國國會多數支持的議員為首相。 | |||
=== 解散帝國眾議院 === | === 解散帝國眾議院 === | ||
根據 |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可以在希望帝國首相的要求下,或帝國國會兩院的要求下解散帝國眾議院。而其亦可自行頒詔解散帝國眾議院。 |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君主通常只會在希望帝國首相的要求下解散帝國眾議院。而對於帝國國會兩院的要求,則會先與帝國首相和帝國內閣商討,再由帝國君主本人決定是否解散帝國眾議院重選。 | ||
=== 司法上的角色 === | === 司法上的角色 === | ||
根據 |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掌有司法機關的權力,同時除規定的特別法庭外,帝國君主亦不受任何法院的審判。但因司法權被明定應下放與相應的機關,其本人不親自執行司法權力,而司法裁決都以其名義進行。 | ||
=== 皇家特權 === | === 皇家特權 === | ||
根據 |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有一系列的皇家特權可以行使,包括: | ||
*發布可代替法律的詔令; | *發布可代替法律的詔令; | ||
*任命和罷免帝國首相和帝國內閣閣員; | *任命和罷免帝國首相和帝國內閣閣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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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詔令頒佈法律公佈和執行。 | *以詔令頒佈法律公佈和執行。 |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大部分特權只可以在帝國首相的建議下發佈。因此帝國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大部分特權只可以在帝國首相的建議下發佈。因此帝國君主每周會與帝國首相會面一次,帝國首相會匯報過往一周帝國內閣的決議和行動,而期間帝國皇帝可表達其觀點。 | ||
而行使皇家特權時大多無需通過帝國國會批准,亦無需被追認,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皇家特權應在三十天內被帝國國會追認行使。 | 而行使皇家特權時大多無需通過帝國國會批准,亦無需被追認,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皇家特權應在三十天內被帝國國會追認行使。 | ||
而帝國國會通過的法令亦需要獲得帝國 | 而帝國國會通過的法令亦需要獲得帝國君主同意以詔令頒佈後才能生效。理論上皇帝可以同意或拒絕以詔令頒佈,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皇帝不應拒絕以詔令頒佈由帝國國會兩院共同通過的法令。 | ||
== 歷史 == | |||
==歷史== | |||
== 皇位傳承 == | == 皇位傳承 == | ||
{{Main|希望帝國君主世系圖}} | |||
《2020年改革法令》和《帝國皇室典範》均對繼承做出了規定,指出希望帝國皇室成員無論長幼或性別,均享有同樣的繼承權利。而由於皇室典範只能由皇室典議院修改,故除非向皇室典議院提交放棄其繼承權的申請,否則均無權放棄其繼承權。 | |||
而在前任帝國 | 而在前任帝國君主死亡時,其指定繼承人或推定繼承人立刻自動繼承皇位(由此即有「先帝已故,新皇萬歲」一說),而前任帝國君主的遺孀將在海崎皇居會晤並正式宣布這一消息,新任帝國君主無需加冕即可開始執政。 | ||
在登基數月後,帝國君主將會於海崎皇居加冕,加冕禮一般由太后或前任皇夫主持。一般情況下,加冕禮在登基數月後舉行,以便籌備典禮和緬懷先皇,但由於經費不足及本人意願,因此彰德今上皇帝陛下登位兩年後仍為未加冕,開創歷史先河。 | |||
=== 對性別的限制 === | === 對性別的限制 === | ||
一般來說皇位實行男嗣優先長子繼承制,即男性優先於女性,較長子女優先於同性較年輕子女。但在彰德元年的皇室會議上一致決定廢除男嗣優先的規定,並制定男女平等繼承制,自會議結束之日後開始實行。 | 一般來說皇位實行男嗣優先長子繼承制,即男性優先於女性,較長子女優先於同性較年輕子女。但在彰德元年的皇室會議上一致決定廢除男嗣優先的規定,並制定男女平等繼承制,自會議結束之日後開始實行。 | ||
=== 攝政 === | === 攝政 === | ||
《帝國皇室典範》規定在帝國皇帝未成年、或因精神上或身體上的重大疾病或重大變故,不能親自處理國事時,皇室會議將決議設立攝政一職,並由繼承順位中的首位出任。 | 《帝國皇室典範》規定在帝國皇帝未成年、或因精神上或身體上的重大疾病或重大變故,不能親自處理國事時,皇室會議將決議設立攝政一職,並由繼承順位中的首位出任。 | ||
== 財政 ==<!-- | |||
== 財政 == | 在1760年之前,帝國君主的所有官方支出都來源於其繼承性的收入,包括皇家地產(Crown Estate)運營的利潤。後來再獲得政府的皇室專款(Civil List)年。每年的地產撥款(Property Services Grant-in-Aid)負責維護皇室各居所,皇家旅行撥款(Royal Travel Grant-in-Aid)則負責旅行支出。皇室專款承擔了大部分的支出,包括人員、國務訪問、公眾活動和官方娛樂。國會每十年對其額度進行修訂,未用完的款項順延至下一個十年。 | ||
在1760年之前,帝國 | |||
皇家地產是全國最大的地產所有者之一,2015年其所有地產價值達1100億美軍。作為信託,它不能為皇帝所出售或私有。現今皇家地產交付予財政部的運營利潤超過了皇室專款和撥款的總和。2007-08財年,皇家地產創造了20億美金的利潤,而國會為皇帝提供的撥款則同期僅為4億美金。 | 皇家地產是全國最大的地產所有者之一,2015年其所有地產價值達1100億美軍。作為信託,它不能為皇帝所出售或私有。現今皇家地產交付予財政部的運營利潤超過了皇室專款和撥款的總和。2007-08財年,皇家地產創造了20億美金的利潤,而國會為皇帝提供的撥款則同期僅為4億美金。 | ||
對於皇帝的財富總額估計不一(有時包括其個人所有和信託)。《富比士》雜誌估計其財富總額為400億美元,但官方並未提供任何數據。2021年年四都親王稱400億美元的估計額為「嚴重高估」。 | 對於皇帝的財富總額估計不一(有時包括其個人所有和信託)。《富比士》雜誌估計其財富總額為400億美元,但官方並未提供任何數據。2021年年四都親王稱400億美元的估計額為「嚴重高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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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所 == | == 居所 == | ||
帝國 | 帝國君主的正式居所和辦公場所為海崎皇居,多數國宴、任職儀式均在此舉行。惟帝國君主可因其喜好而另擇其他居所居住並辦公,例如同由帝國君主擁有的亞瑟山離宮等的皇室居所。這些居所都直屬於帝國君主,因此不能出售轉手。 | ||
== 頭銜 == | == 頭銜 == | ||
現任希望帝國 | 現任希望帝國君主的完整頭銜為「彰德今上皇帝陛下,希望一世,蒙國民祝福,希望帝國及其附屬領地的皇帝,眾慶寧人的皇帝,慶寧聯合國家協約的元首,希望皇室的家族族長,光城宮當主,光城親王,千濱公爵,最高貴御勳位帝國大勳章的擁有者,最榮耀大勳位星光大勳章的擁有者,榮譽帝國國民,最古老的古慶寧騎士團團長,最堅強的光和騎士團團長,最勇敢的金榮菊騎士團團長,最古老與最高貴的金玫瑰騎士團團員,五信物的當然主人,眾民之僕,帝國的守護者,自由的捍衛者。」 | ||
君主的敬稱為「皇帝陛下」 | 帝國君主的敬稱為「皇帝陛下」(英文:His Imperial Majesty)或「女皇陛下」(英文:Her Imperial Majesty),而在國際條約和護照上亦使用「皇帝陛下」(英文:Hinnianic Imperial Majesty)一稱,以區別希望帝國皇帝和其他國家的君主。另根據傳統,國君的簽名包括其姓名,後加字母 C,指代拉丁語中的「凱撒」,而現任國君的帝國君主為「Davy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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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年2月3日 (六) 19:00 的最新修訂
希望帝國君主(英文:The Monarchy of the Empire of Hinnia)是希望帝國及其海外領地的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亦是帝國皇家軍隊的統帥,並由海崎施氏家族族人和後裔一脈相傳。同時,君主頭銜會因應君主性別而更改,男性君主為「皇帝」(Emperor),而女性君主則為「女皇」(Empress)。現任國家元首為男性,為施德賢陛下,其於2019年登基。
Monarchy of the Empire of Hinnia | |
帝國君主 | |
現任 | |
彰德今上皇帝 施德賢陛下 2019年11月27日就任 | |
詳情 | |
尊稱 | 陛下 |
推定繼承人 | 皇太兄 施德銘冕下 |
首代 | 永祚帝 施永真 |
建立 | 1802年 |
居所 | 海崎府海崎皇居 |
產生方式 | 世襲制 |
帝國君主具有一系列的官方、禮儀、外交和代表性權力。與一般的虛位元首體系不同,帝國君主的權力並不僅限於授勳及嘉獎和任命首相,但除非政府發生緊急事故,否則帝國君主不會行使全部權力。根據傳統,帝國君主亦為帝國三軍統帥。
希望帝國的君主政體可以追溯至公元前14世紀的周朝,由首領周啟登基為帝而開展,並在此之後經歷多個朝代。
憲政職能 編輯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為國家元首兼統治者,其名義上掌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的權力,但被明定應下放與相應的機關,而不由帝國皇帝親自執行。
而由於在歷史傳統上,帝國君主一向總覽各項大權,故即使在現行法律下,帝國君主的權力雖被限制,但仍對行政和立法機關有一定的影響力,例如可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任命首相,又或可否決已由帝國國會兩院已通過的法案。但近年來,在多方要求下,彰德今上皇帝發布多項皇室御詔,明言帝國君主在國家一般情況下,不應對行政和立法機關作出任何影響,亦不應兼任任何行政和立法機關(除參議院外)的職務。
任命首相 編輯
帝國君主在有需要時負責任命新任首相,而帝國國會可以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而任命新帝國首相,而在帝國首相有隨意任命和罷免任何閣員的權力下,帝國君主實際上可藉任命帝國首相來掌控帝國內閣,從而影響施政。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皇室御詔,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君主通常任命在帝國國會兩院首相指名選舉勝出的議員為首相。此議員其後會前往會見帝國君主,並獲其任命後組成新內閣。
而在出現無任何政黨或聯盟擁有多數席位時,俗稱懸峙議會的情況下,帝國君主則可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而任命新帝國首相,或與各黨領袖會面,嘗試說服各黨組成聯合政府。一般而言,帝國君主不會在出現懸峙議會的情況時立即自行任命新帝國首相,而是會與各黨領袖會面,在無果後才任命最可能獲得帝國國會多數支持的議員為首相。
解散帝國眾議院 編輯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可以在希望帝國首相的要求下,或帝國國會兩院的要求下解散帝國眾議院。而其亦可自行頒詔解散帝國眾議院。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君主通常只會在希望帝國首相的要求下解散帝國眾議院。而對於帝國國會兩院的要求,則會先與帝國首相和帝國內閣商討,再由帝國君主本人決定是否解散帝國眾議院重選。
司法上的角色 編輯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掌有司法機關的權力,同時除規定的特別法庭外,帝國君主亦不受任何法院的審判。但因司法權被明定應下放與相應的機關,其本人不親自執行司法權力,而司法裁決都以其名義進行。
皇家特權 編輯
根據《2020年改革法令》,帝國君主有一系列的皇家特權可以行使,包括:
- 發布可代替法律的詔令;
- 任命和罷免帝國首相和帝國內閣閣員;
- 發行護照;
- 宣戰、講和、指揮軍隊、協商和簽署條約、同盟及國際協定;
- 召開和休止國會;
- 以詔令頒授、收回爵位、勳章及其他榮典,及創設榮譽頭銜;
- 以詔令頒佈法律公佈和執行。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大部分特權只可以在帝國首相的建議下發佈。因此帝國君主每周會與帝國首相會面一次,帝國首相會匯報過往一周帝國內閣的決議和行動,而期間帝國皇帝可表達其觀點。
而行使皇家特權時大多無需通過帝國國會批准,亦無需被追認,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皇家特權應在三十天內被帝國國會追認行使。
而帝國國會通過的法令亦需要獲得帝國君主同意以詔令頒佈後才能生效。理論上皇帝可以同意或拒絕以詔令頒佈,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皇帝不應拒絕以詔令頒佈由帝國國會兩院共同通過的法令。
歷史 編輯
皇位傳承 編輯
《2020年改革法令》和《帝國皇室典範》均對繼承做出了規定,指出希望帝國皇室成員無論長幼或性別,均享有同樣的繼承權利。而由於皇室典範只能由皇室典議院修改,故除非向皇室典議院提交放棄其繼承權的申請,否則均無權放棄其繼承權。
而在前任帝國君主死亡時,其指定繼承人或推定繼承人立刻自動繼承皇位(由此即有「先帝已故,新皇萬歲」一說),而前任帝國君主的遺孀將在海崎皇居會晤並正式宣布這一消息,新任帝國君主無需加冕即可開始執政。
在登基數月後,帝國君主將會於海崎皇居加冕,加冕禮一般由太后或前任皇夫主持。一般情況下,加冕禮在登基數月後舉行,以便籌備典禮和緬懷先皇,但由於經費不足及本人意願,因此彰德今上皇帝陛下登位兩年後仍為未加冕,開創歷史先河。
對性別的限制 編輯
一般來說皇位實行男嗣優先長子繼承制,即男性優先於女性,較長子女優先於同性較年輕子女。但在彰德元年的皇室會議上一致決定廢除男嗣優先的規定,並制定男女平等繼承制,自會議結束之日後開始實行。
攝政 編輯
《帝國皇室典範》規定在帝國皇帝未成年、或因精神上或身體上的重大疾病或重大變故,不能親自處理國事時,皇室會議將決議設立攝政一職,並由繼承順位中的首位出任。
財政 編輯
居所 編輯
帝國君主的正式居所和辦公場所為海崎皇居,多數國宴、任職儀式均在此舉行。惟帝國君主可因其喜好而另擇其他居所居住並辦公,例如同由帝國君主擁有的亞瑟山離宮等的皇室居所。這些居所都直屬於帝國君主,因此不能出售轉手。
頭銜 編輯
現任希望帝國君主的完整頭銜為「彰德今上皇帝陛下,希望一世,蒙國民祝福,希望帝國及其附屬領地的皇帝,眾慶寧人的皇帝,慶寧聯合國家協約的元首,希望皇室的家族族長,光城宮當主,光城親王,千濱公爵,最高貴御勳位帝國大勳章的擁有者,最榮耀大勳位星光大勳章的擁有者,榮譽帝國國民,最古老的古慶寧騎士團團長,最堅強的光和騎士團團長,最勇敢的金榮菊騎士團團長,最古老與最高貴的金玫瑰騎士團團員,五信物的當然主人,眾民之僕,帝國的守護者,自由的捍衛者。」
帝國君主的敬稱為「皇帝陛下」(英文:His Imperial Majesty)或「女皇陛下」(英文:Her Imperial Majesty),而在國際條約和護照上亦使用「皇帝陛下」(英文:Hinnianic Imperial Majesty)一稱,以區別希望帝國皇帝和其他國家的君主。另根據傳統,國君的簽名包括其姓名,後加字母 C,指代拉丁語中的「凱撒」,而現任國君的帝國君主為「Davy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