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御前大臣」: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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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ope),通稱'''大法官'''(英語:Lord Chancellor),是希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由君主委任。現任大法官為[[佳謙勳]]
'''希望帝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ope),通稱'''大法官'''(英語:Lord Chancellor),是希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由君主委任。現任大法官為何禮臣公爵。


根據法律,大法官是希望帝國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希望帝國排名名單,大法官排名於皇帝,首相之後,位列第三,和兩位國會議長同級。大法官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責,是擔任國璽的保管人。大法官有責任維持法院有效運作,以及確保法院的獨立。並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首相、副首相彈劾案」的職務和權限。
根據法律,大法官是希望帝國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希望帝國排名名單,大法官排名於皇帝,首相之後,位列第三,和兩位國會議長同級。大法官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責,是擔任國璽的保管人。大法官有責任維持法院有效運作,以及確保法院的獨立。並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首相、副首相彈劾案」的職務和權限。

於 2022年3月10日 (四) 22:56 的修訂

希望帝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ope),通稱大法官(英語:Lord Chancellor),是希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由君主委任。現任大法官為何禮臣公爵。

根據法律,大法官是希望帝國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希望帝國排名名單,大法官排名於皇帝,首相之後,位列第三,和兩位國會議長同級。大法官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責,是擔任國璽的保管人。大法官有責任維持法院有效運作,以及確保法院的獨立。並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首相、副首相彈劾案」的職務和權限。

歷史

立法職能

另外每當君主去任命數名參議院專員以代行某些職務時(例如在國會宣布御准已經授予),大法官往往會擔任首席參議院專員,至於其餘參議院專員依慣例通常都是兼領樞密院顧問官銜的參議院議員。當大法官行使首席參議院專員職務時,他會穿上以白鼬毛皮裝飾的國會禮袍,並會頭戴三角帽,至於其他上議院專員則會戴上雙角帽。

行政職能

大法官是希國樞密院成員,其所統轄的部門稱為「大法官辦公廳」(Lord Chancellor's Office)。

大法官統轄的部門有很多職責,當中包括法院的行政管理等等。此外,大法官在任命希望帝國法院的法官上,亦擔當一定角色。現時的法官任命程序入面,司法任命委員會首先會提名合適的法官人選,然後由大法官委任(正式上由君主委任);至於一些比如最高法院法官(相當於昔日的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上訴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各分庭庭長的職位,則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提名前多會與大法官商議。

值得一提,大法官昔日亦負責決定向哪一些大律師授予御用大律師資格,但現時其權限僅止於監察提名的程序、對程序作出審視,以及提呈最終的提名,大法官亦負責向新任御用大律師授予希皇制誥。

傳國玉璽的保管也是由大法官負責的,而國璽一般都是在希皇制誥、令狀、及其他皇家公告上使用。雖然國璽由大法官負責保管,但每次要使用國璽時,則由駐大法官署皇室執行秘書(Clerk of the Crown in Chancery)負責監督,而駐大法官署皇室執行秘書亦同時兼任大法官的常務次官。

司法職能

大法官為希望帝國最高法院的主席,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地上訴法院、各地高等法院和皇室法庭,而他更是上訴法院內的當然法官,以及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的當然庭長。

現時,在每個法律年度開始時,大法官仍舊擔任法律年度典禮的主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前致辭。在儀式過後,大法官會舉行大法官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

根據憲法,首相就任時須向大法官申報財產;此外,若國會兩院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大法官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主席。

此外,大法官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

其他職能

大法官也是希國本土多所大學、書院、學校、醫院及其他的慈善團體的視察員(Visitor,又譯督學)。在希國,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任,或者督學一職出缺,君主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大法官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大法官出任督學的,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大學等。此外,大法官亦有權委任四都四大公學的校董會成員各一名。

地位與特權

現時大法官享有極優厚的薪金和退休金。不過,大法官為了保持政府形象,通常可以選擇自願減薪。

大法官官邸稱為Maison du Juge,1893年落成。

任免

大法官的任命是由希皇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若大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希皇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