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修訂間差異
imported>Mcnet 無編輯摘要 |
imported>Mcnet 無編輯摘要 |
||
第1行: | 第1行: | ||
{{Infobox constitution | |||
| document_name= 戶原民國憲法 | |||
| image= 戶原民國憲法.png | |||
| image_alt= 憲法正本首頁 | |||
| caption= | |||
| orig_lang_code= | |||
| title_orig= | |||
| jurisdiction= {{RHY}}暨其海外領土 | |||
| date_created= | |||
| date_presented= [[2020年]][[11月22日]] | |||
| date_ratified= [[2020年]][[11月22日]] | |||
| date_effective= [[2020年]][[12月22日]] | |||
| system= 單一半總統制<br>制憲共和制 | |||
| branches= 七個 | |||
| head_of_state= [[file:HY LeaderFlag.png|25px]] [[戶原民國總統|總統]] | |||
| chambers= 兩院制(由參議院及眾議院組成[[戶原民國國會|國會]]) | |||
| executive= [[戶原民國政府主席|政府主席]]領導[[戶原民國行政院|行政院]] | |||
| courts= [[戶原民國司法院|司法院]]<br>[[戶原民國憲法法庭|憲法法庭]] | |||
| federalism= 聯邦制 | |||
| electoral_college= 不設,僅爭議時由[[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國民大會]]選出 | |||
| number_entrenchments= | |||
| date_legislature= | |||
| date_first_executive= | |||
| date_first_court= | |||
| date_repealed= | |||
| number_amendments= | |||
| date_last_amended= <small>第二次修正</small><br>2021年7月31日 | |||
| location_of_document= 總統府國家資料圖書館 | |||
| commissioned= | |||
| writer= [[趙子誠]]及[[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國民大會]] | |||
| signers= | |||
| media_type= | |||
| supersedes= [[戶原民國臨時憲法]] | |||
}} | |||
'''戶原民國憲法'''(和勝語:'''Hai Kenna desa Howannia Tasakala''')是[[戶原民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民國臨時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0年]][[11月22日]]由[[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國民大會]]於[[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民國憲法共十一章一百一十六條,規範了戶原民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民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 '''戶原民國憲法'''(和勝語:'''Hai Kenna desa Howannia Tasakala''')是[[戶原民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民國臨時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0年]][[11月22日]]由[[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國民大會]]於[[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民國憲法共十一章一百一十六條,規範了戶原民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民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 ||
戶原民國將憲政機構分為7個分支,即[[戶原民國行政院|行政院]]、[[戶原民國議會|議會]]、[[戶原民國司法院|司法院]]、[[戶原民國監察院]]、[[戶原民國考試院]]、[[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及[[聯邦國務委員會]],憲法中稱戶原民國是一個'''威爾主義'''及社會主義的民主國家,設有違憲審查機制;而戶原民國目前僅針對憲章修訂兩次,惟目前憲法中仍存有改進空間。 | 戶原民國將憲政機構分為7個分支,即[[戶原民國行政院|行政院]]、[[戶原民國議會|議會]]、[[戶原民國司法院|司法院]]、[[戶原民國監察院]]、[[戶原民國考試院]]、[[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及[[聯邦國務委員會]],憲法中稱戶原民國是一個'''威爾主義'''及社會主義的民主國家,設有違憲審查機制;而戶原民國目前僅針對憲章修訂兩次,惟目前憲法中仍存有改進空間。 |
於 2021年8月19日 (四) 22:32 的修訂
戶原民國憲法 | |
---|---|
憲法正本首頁 | |
管轄區 | 模板:RHY暨其海外領土 |
付審 | 2020年11月22日 |
批准 | 2020年11月22日 |
施行 | 2020年12月22日 |
制度 |
單一半總統制 制憲共和制 |
分支機構 | 七個 |
國家元首 | 檔案:HY LeaderFlag.png 總統 |
立法機構 | 兩院制(由參議院及眾議院組成國會) |
行政機構 | 政府主席領導行政院 |
司法機構 |
司法院 憲法法庭 |
地方制度 | 聯邦制 |
選舉人團 | 不設,僅爭議時由國民大會選出 |
最近修正 |
第二次修正 2021年7月31日 |
文本保存地 | 總統府國家資料圖書館 |
作者 | 趙子誠及國民大會 |
取代 | 戶原民國臨時憲法 |
戶原民國憲法(和勝語:Hai Kenna desa Howannia Tasakala)是戶原民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民國臨時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0年11月22日由國民大會於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民國憲法共十一章一百一十六條,規範了戶原民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民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戶原民國將憲政機構分為7個分支,即行政院、議會、司法院、戶原民國監察院、戶原民國考試院、戶原民國國民大會及聯邦國務委員會,憲法中稱戶原民國是一個威爾主義及社會主義的民主國家,設有違憲審查機制;而戶原民國目前僅針對憲章修訂兩次,惟目前憲法中仍存有改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