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寧財團
慶寧財團信託(英語:Hinnia Consolidated Trust;前稱:慶寧行;英語:Hinnia Company),簡稱慶寧財團,為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四都府咸美頓的超大型跨國企業集團。
集團於1802年由護國大公及宰相何西和忠國大公趙繁澆在希望帝國創辦,當時名為慶寧行(Hinnia Trading Company),為慶寧第一家慶寧資本現代企業,專營慶寧與外國貿易。隨後二百餘年,公司不斷發展並成立了多家以「慶寧」為名的關聯公司,成為現今的慶寧財團。財團經營遍佈全球的多元化業務,包括國際地產發展與基建業務、鋼鐵、船運、港口、股票投資、保險、銀行,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地產商,金融機構和綜合商社。其影響力遍佈全球多個重要城市,包括作為四大國際金融中心紐倫港頓、東京、新加坡、北原等。其中香港、新加坡、四都和北原的國際地位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慶寧財團的影響。
2024年,慶寧財團創造了98兆慶寧元的營業額。根據慶寧國家銀行的數據,同年慶寧的國內生產總值為345萬億元,即慶寧財團營業額佔慶寧國內生產總值的28%。
在Brand Finance的2018年全球品牌價值500強榜單中,慶寧財團排名第二,僅次東印度公司。
2010年,慶寧財團被判違反反壟斷法,慶寧財團因此將科技、軍工、醫療、製藥等產業部門轉給由綠江控股及綠江慶寧控股兩家公司,而將金融、地產、貿易則確定為慶寧系未來的核心產業。
歷史
1802-1813年:成立及國企時期
1802年,希望帝國建國,護國大公何西及忠國大公趙繁澆獲得御准創辦慶寧第一家國有企業慶寧行作為西化慶寧的領袖。當時的慶寧行擁有對外貿易專營權以及國有土地的優先使用權。
1805年,何西辭官後開始全盤接手慶寧行並從趙繁澆手上接任大班一職。當時何佳臣家族已經暗中收購了東印度公司,儘管大多數時候為隱名合伙人,但仍和東印度公司有著非常良好的關係,因此慶寧行亦開始與東印度公司販賣慶寧勞工到亞茲特蘭,以及向中國出口鴉片,並為大清最大鴉片商。通過販賣鴉片及奴隸,在短短十八年間,慶寧行積累了巨額財富,成為當時全球最大的商行。
1807年,慶寧行踏足海運業,向英國購入了十二艘船隻,當時將外國公司和中小型運輸企業逐漸掃除,通過作為唯一一家國有企業的關係取得了慶寧海運業的壟斷地位。至1810年船公司增有各類輪船60餘艘,到1813年再增至100艘。在希望帝國各口岸陸續擁有碼頭,倉庫和駁船隊等各種資產,與後續其他不同經營實體一起形成組織嚴密的資本財團。 1808年,慶寧行宣佈成立慶寧大陸第一家慶寧人創辦的現代銀行慶寧銀行。
1809年,慶寧行獲得火藥廠專營權創辦慶寧火藥廠。
1810年,北辰士祈政府宣佈禁售鴉片煙,慶寧行因此將本來用作鴉片種植場及茶莊的地皮發展地產。1812年,慶寧行通過何西與英國政府的關係取得了製造蒸汽船的技術,並與政府合資創辦了擁有造船專營權的慶寧造船所,成為了當時唯一擁有製造蒸汽船技術的造船廠。
1811年,慶寧火藥廠改組為慶寧化工。
1813-1873年:慶寧四行時期
1813年,在趙繁澆強烈反對不果下慶寧行被何西私有化,並正式分拆為慶寧置地(負責地產業務),慶寧工業(負責造船,鐵路,化工業務,控制慶寧化工),慶寧銀行(負責金融業務),慶寧商事(負責商貿,航運業務)四家公司於帝國證券交易所上市,趙繁澆一怒之下率領唯一還忠於自己的部下離開慶寧行成立新公司綠江公司。
上市後,慶寧四行作為慶寧最大的上市企業集團擁有其他企業所沒有的資源,因此將外國公司和中小型運輸企業逐漸收購,又通過何西在司法界的影響力以法律行動摧毀了所有不服慶寧財團至尊地位的企業,取得了慶寧海運業的壟斷地位。
1816年,趙繁澆逝世,家族出現遺產爭鬥。何西因此以綠江公司股份作支持趙和宏成為趙家家主的交換條件。最終,以趙和宏成功成為家族繼承家族全數遺產,綠江公司將部分股權轉予慶寧商事作結。
1820年,何西將東幌莊園的農地,林地租予慶寧財團,並創立慶寧農業,慶寧林業,慶寧畜牧,慶寧漁業四家公司,由母公司慶寧商事完全持股。
1824年,新加坡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慶寧行受英殖民政府邀請到新加坡發展。
同年,何西再度拜相。任相期間,何西多次利用政府資源購地,再低價售予慶寧置地。又通過各種法案賦予慶寧財團各種專營權,使慶寧財團迅速壟斷慶寧各行各業。此外,何西亦對其餘三大御行徵收重稅並轉移到慶寧財團。在其操作下,慶寧財團迅速壯大,不但超越國家成為慶寧最大地主,其總資產更超越其他財閥的總和。
1842年,香港開埠,慶寧行受英殖民政府邀請到香港發展,成為香港少數非英資大財團之一。
1873-2007年:舊托拉斯時期
至1870年代,慶寧財閥三大控股家族發現在公司不斷擴張之下,要分散管理多家公司的做法很笨拙,常常導致山頭文化和不統一的做法。因此在1873年,三大家族簽訂協議設立慶寧財團信託(Hinnia Consolidated Trust)。協議中,財閥中三大家族同意將其於各家公司持有的股份轉讓給該信託;自此慶寧財團信託擁有財團控制權。何佳臣家族、趙氏家族、四都宮各持有33% 的信託憑證;而慶寧皇室則持有1% 的信託憑證。
二戰時期,大日本帝國發動太平洋戰爭,並試圖侵略希望帝國。慶寧工業因此製造了大量的飛機,導彈;並以高價向帝國聯邦購入純奧利哈鋼,製造了希望帝國首架航空母鑑慶寧號。此舉讓慶寧工業成為希望帝國最大國防承包商之一,負責提供軍用飛機,雷達,航空母艦,導彈,衛星等。
1950年代,波斯帝國政府宣布與慶寧能源簽訂《波斯協定》,允許坐擁100萬噸油船隊的慶寧能源擁有波斯帝國油田開採的石油運輸壟斷權。
2007-2015年:慶寧事件及托拉斯解散
2015年至今:新托拉斯時期
2019年景祥政變後,希望帝國多處受到戰火嚴重破壞,慶寧置地因此向政府提出「彰德重建計劃」,由慶寧置地和黎明財團負責重建希望帝國。為方便重建,戰亂地區的資產,如果兩年之內沒有人認領,東部地區的資產將交給黎明財團進行重建,其餘地區則由慶寧置地負責重建。
領導層
主條目:歷任慶寧財團領導層列表
現任董事會成員
姓名(中文) | 姓名(英文) | 集團職稱(中文) | 集團職稱(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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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 Executive Directors | |||
北原公爵何昭鏗親王殿下 | HRH Prince Aurelius Hokyeson, Duke of Buckeun | 董事會聯席主席 集團行政主席 |
Co-Chairman of the Board Group Executive Chairman |
銘誠公爵趙曦智 | Eric Chouson, Duke of Akishiro | 董事會聯席主席 | Co-Chairman of the Board |
四都親王施德昭 | Marcus, Prince of Shido | 董事會副主席 | Deputy Chairman of the Board |
非常尊貴的靳宰軒伯爵 | The Rt. Hon. Howard Kan, Count Kan | 董事總經理 集團行政總裁 |
Managing Director Group Chief Executive |
趙怡琦女士 | Ms Clementina Chiu | 集團總裁 | Group President |
集團秘書長 | Group Secretary | ||
袁周爵士 | Sir Cumference Chau Yuen | 集團財務總裁 | Group First Treasurer |
東幌及蘭卡斯特的何禮辰郡王殿下 | HRH Prince Charles of Astavon and Lancaster | 集團法務總裁 | Group General Counsel |
獨孤浩太平紳士 | Edward Dooku, J.P. | 集團全球營運總裁 | Group President of Global Operations |
金義友太平紳士 | Eui-yu Kim, J.P. | 集團未來戰略總裁 | Group President of Furure Strategies |
溫子誠博士 | Dr Louis Wan | 集團企業聯絡總裁 | Group Communications President |
余雅麟先生 | Alan Yu, Esq. | 慶寧置地集團行政總裁 | Group President (Hinnia Land) |
唐維德先生 | Victor W.D. Tong, Esq. | 慶寧銀行控股集團行政總裁 | Group President (HBC Holdings) |
張政平先生 | Harry J.P. Cheung, Esq. | 慶寧商事集團行政總裁 | Group President (Hinnia Trading Company) |
非執行董事 Non-Executive Directors | |||
彰德今上皇帝德賢 | HM Changde, Emperor of Hinnia | 無 | N/A |
田山公爵何禮孟 | Isaac Hokyeson, Duke of Mountfield | ||
柴郡公爵詹士·何佳臣 | James Hokyeson, Duke of Cheshire | ||
何佳臣公爵康內留斯·何佳臣八世 | Duke Cornelius Hokyeson VIII | ||
非常尊敬的香港伯爵何禮華 | The Rt. Hon. Marcus Hokyeson, Earl of Hongkong | ||
四都王妃洛雷娜 | TSH Lorena, Princess of Shido | ||
詹姆斯·懷特五世男爵 | The Rt. Hon Baron James White V | ||
尊貴的亨利·懷特六世 | The Hon. Henry White VI | ||
拿督錢泰多爵士 | Dato' Sir Richard Toh Tsien Tai |
爭議
違反反壟斷法
由於集團控制了希望帝國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因此經常被指壟斷。2008年3月4日,希望帝國法務部向四都高等法院起訴慶寧財團壟斷。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刑厲裁定慶寧財團違反反壟斷法,惟為了整體國家利益,只罰款10億希望幣。
人口販賣
20世紀前,慶寧財團曾與東印度公司販賣慶寧勞工到帕國進行刻苦的勞動工作。他們當中不少人因為無法返回希望帝國,而且得不到僑居地的公民權利、無法獲得移民資格而客死異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