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御前大臣

出自合眾百科 Unitedbook
於 2022年9月27日 (二) 10:21 由 imported>Marcus A Ho 所做的修訂 →‎司法職能

希望帝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英語:Lord Chief Justice of the Empire of Hope),通稱首席大法官(英語:Lord Chief Justice),是希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由君主委任。現任大法官為何宏清公爵。

根據法律,首席大法官是希望帝國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希望帝國排名名單,首席大法官排名於首相之後,位列第十,位於兩會議長之上。首席大法官有責任維持法院有效運作,以及確保法院的獨立。並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首相、副首相彈劾案」的職務和權限。

歷史

立法職能

另外每當君主去任命數名參議院專員以代行某些職務時(例如在國會宣布御准已經授予),首席大法官往往會擔任首席參議院專員,至於其餘參議院專員依慣例通常都是兼領樞密院顧問官銜的參議院議員。當首席大法官行使首席參議院專員職務時,他會穿上以白鼬毛皮裝飾的國會禮袍和長假髮。

行政職能

首席大法官是希國御前會議成員,其所統轄的部門稱為「首席大法官辦公廳」(Chief Justice's Office)。

首席大法官統轄的部門有很多職責,當中包括法院的行政管理等等。此外,首席大法官在任命希望帝國法院的法官上,亦擔當一定角色。現時的法官任命程序入面,司法任命委員會首先會提名合適的法官人選,然後由首席大法官委任(正式上由君主委任);至於一些比如最高法院法官(相當於昔日的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上訴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各分庭庭長的職位,則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提名前多會與大法官商議。

值得一提,首席大法官昔日亦負責決定向哪一些大律師授予御用大律師資格,但現時其權限僅止於監察提名的程序、對程序作出審視,以及提呈最終的提名,首席大法官亦負責向新任御用大律師授予希皇制誥。

司法職能

首席大法官為希望帝國最高法院的主席,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地上訴法院、各地高等法院和皇室法庭,而他更是上訴法院內的當然法官,以及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的當然庭長。

現時,在每個法律年度開始時,首席大法官仍舊擔任法律年度典禮的主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前致辭。在儀式過後,首席大法官會舉行首席大法官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

根據憲法,首相就任時須向首席大法官申報財產;此外,若國會兩院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首席大法官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主席。

此外,首席大法官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

其他職能

首席大法官也是希國本土多所大學、書院、學校、醫院及其他的慈善團體的視察員(Visitor,又譯督學)。在希國,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任,或者督學一職出缺,君主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首席大法官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首席大法官出任督學的,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大學等。此外,首席大法官亦有權委任四都四大公學的校董會成員各一名。

地位與特權

現時首席大法官享有極優厚的薪金和退休金。不過,首席大法官為了保持政府形象,通常可以選擇自願減薪。現任首席大法官何宏清閣下於2019年獲任命為首席大法官時表示自願放棄薪資。

首席大法官官邸於1893年落成,惟何宏清公爵大部分時候皆居住在北原府的佐岡莊園,因此首席大法官只會於舉辦首席大法官早餐會或需要在最高法院工作時才使用官邸。

任免

首席大法官的任命是由希皇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若首席大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希皇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