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亞森王國君主
維亞森王國君主(英文:The Monarchy of the Kingdom of Viyaxem)為維亞森王國及其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及王國三軍統帥,維亞森王國君主由帕薩亞尼斯王室家族及其後裔擔任,根據憲法,維亞森王室為維亞森王國之憲政機構之一,由狹義的維亞森王室由君主及其家人所組成,維亞森王室允許女性即位為君主,同時,君主之頭銜視在位者之性別而有所更動,在男性君主在位期間稱為「國王」(英語:The King),而女性君主在位期間稱為「女王」(英語:The Queen);現任君主為男性,是國王米格特利陛下。
維亞森王國國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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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 of the Kingdom of Viyaxem | |
帝國君主 | |
現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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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特利國王陛下 | |
詳情 | |
尊稱 | 陛下 |
產生方式 | 世襲制 |
維亞森王國為一個二元君主立憲制之王國,君主仍然握有王國之行政和立法權力,根據王國憲法規定,由王國君主御准或頒佈法律,或根據王國首相的提議解散王國議會等,其同時承擔大多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所擁有的禮儀性及外交性事務,禮儀性事務為授勳及嘉獎和任命首相等憲法規定之事務,而外交性事務則為維繫與其他君主國以及和勝族國家之關係。
君主職權
憲政職能
維亞森王國憲法修正案於二零二二年頒布,根據憲法,君主為維亞森王國國家元首,而君主承擔以下憲政職能。
- 根據憲法規定解散議會;
- 應首相之建議解散議會;
- 御准或頒佈由議會制定之法律;
- 授勳及嘉獎王國公民;
- 根據議會的建議任命首相;
- 接見外國元首或政府首腦;
- 維繫與其他君主國以及和勝族國家之關係;
- 召集議會開議、閉會和休會;
- 統帥王國三軍,向三軍發出最高指令;及
- 根據情況行使酌情權等。
根據憲法,酌情權可在委任王國首相及首相提請解散王國議會的情況下行使,君主可以拒絕首相建議解散議會,或拒絕任命最大黨領袖擔任王國首相,唯歷任維亞森君主鮮少使用酌情權,大多是遵照議會的提議及首相的建議解散議會及任命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