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

於 2022年7月2日 (六) 15:09 由 imported>加拿大球 所做的修訂 (臨時添加)

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國家元首,設立於1948年,繼承國民政府主席的職能。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中華民國總統同時也是三軍統帥,統率全國空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則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以及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在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此外,因應行使職權需要,中華民國總統還設置有總統府為幕僚機關、國家安全會議為諮詢機關。

 慶寧中華民國總統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帝國君主
現任
杜冠龍先生
2020年5月20日就任
詳情
尊稱 陛下
推定繼承人 中華民國副總統
首代 蔣介石
建立 1948年5月20日
居所 中華民國廣州市
產生方式 國民大會代表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