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佳臣·丹拿
何佳臣,丹拿及趙氏律師行 Hokyeson, Tanner & Chouson Chambers LLP | |
---|---|
總部 | 山川都 |
分所數目 | 100 |
律師數目 | >10,000 |
主要執業領域 |
![]() 檔案:Flag of North America.png 北美利堅聯邦 模板:Country data HPI |
重要人物 |
前御前大臣何鑄臣 前御前大臣何文錦 御前大臣何宏清 帝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陳義 四都府最高司法院常任法官霍剛倫 前法務大臣何禮辰 首席御用大律師何禮臣 |
創始人 | 何鑄臣御用大律師 |
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合夥 |
何佳臣·丹拿·趙氏國際律師行(英語:Hokyeson Tanner Chouson International LLP;通常稱為何佳臣·丹拿 Hokyeson Tanner)是總部位於希望帝國咸美頓的國際律師事務所,以及黑袍行之一。由第一個慶寧人大律師護國大公何西及其搭檔慶寧法律界之父丹拿爵士於1806年在希望帝國北原府創立。該所現有執業律師超過五千名,並且分佈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
自2010年以來,何佳臣·丹拿連續多年蟬聯sharplegal® 全球精英品牌指數(面向2000多個律所大客戶所做的調查)全球最強律所品牌,且近十年平均每年盈利約為200億帝國鎊,相等於全球第二至第六名律師行每年盈利總和。
根據 Acuris 的資料,截至2023年,何佳臣·丹拿為全球獲得最多上市及併購委託的律師事務所,也是全球最受頂級私募股權客戶歡迎的顧問。
該律師行的許多成員都曾擔任慶寧或其他國家的官員或法官,包括御前大臣、最高法院大法官 、法務大臣、司法大臣、總檢察長、刑事檢控專員等等。
歷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由兩位法律界巨擘於1806 年創立:慶寧的大公護法兼大法官亞瑟·何佳臣,以及被視為法律道德領域的遠見家的英裔漢尼亞大律師威廉丹拿爵士。他們的夥伴關係在願景和雄心方面都是開創性的,最初的任務是在慶寧建立最好的法律機構。何佳臣和丹拿攜手為日後成為一家多元化的律師事務所奠定了基礎。何佳臣是一位致力於治理的公務人員,丹拿則是一位研究法律與倫理的學者,他們將兩人的技能融合在一起,創造了一家強調憲法、公共正義與社會責任的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迅速在憲法倡議方面贏得了聲譽,並在希望帝國建立法律先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擴展至商業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873年,何佳臣·丹拿採取了大膽的舉措,吸納了白丹尼爵士的專業知識,為國際商法和全球貿易帶來了新的專業領域。這次合作標誌著公司首次從憲法領域擴展到公司法和國際貿易法領域。憑藉白爵士的專業知識,何佳臣·丹拿的觸角開始延伸至慶寧以外的領域,將目光投向更廣泛的國際法律挑戰。到了1900年,何佳臣·丹拿已經常在慶寧代表主要企業和政府客戶,協助處理貿易糾紛、投資協議和雙邊談判。
Global Expansion[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在20世紀初的擴張,奠定了日後成為真正全球帝國的基礎。1921 年,何佳臣·丹拿在倫敦開設了第一家海外辦事處,標誌著在全球最重要的金融和政治首都設立 Hokyeson Tanner 辦事處的國際策略的開始。到了 1935 年,何佳臣·丹拿又在紐約、東京和巴黎設立了辦事處。何佳臣·丹拿迅速成為全球企業、強盜大亨、有影響力的貴族,甚至君主尋求治理、商業和法律保護事宜指導的首選律師事務所。
如今,何佳臣·丹拿無論從規模還是營收來看,都是全球最大的律師事務所。Kirkland & Ellis 在該律師事務所工作了六十年。
全球營運與據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的據點遍及全球八大洲的多個辦事處,策略性地設置在全球主要的金融、政治與法律中心。遍佈全球的據點讓何佳臣·丹拿能隨時回應客戶的需求,並根據當地的習俗、法規和市場情況調整法律策略。何佳臣·丹拿的全球營運主要分為以下區域:
北大西洋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北大西洋區是何佳臣·丹拿在亞茲特蘭和歐洲的法律骨幹。這些辦事處主要提供公司法、訴訟、財務及法規議題的服務,為許多世界頂尖的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全面的支援。
亞茲特蘭[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合眾國紐約市辦公室 (北大西洋區兼亞茲特蘭總部);北大西洋區主席兼北美首席合夥人:
- 合眾國華盛頓特區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舊金山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芝加哥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洛杉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邁阿密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波士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合眾國休士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拿大多倫多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拿大溫哥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拿大蒙特婁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帕蘭波爾帕蘭波爾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帕蘭波爾蒙特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歐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大不列顛倫敦辦公室(歐洲總部):歐洲首席合夥人:
大不列顛愛丁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大不列顛曼徹斯特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法國巴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法國里昂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普魯士法蘭克福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普魯士慕尼黑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普魯士柏林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西班牙馬德里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西班牙巴塞隆納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荷蘭阿姆斯特丹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義大利米蘭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義大利羅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瑞士蘇黎世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瑞士日內瓦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亞太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何佳臣·丹拿的亞太區對涉及科技、金融、貿易和智慧財產權的客戶而言舉足輕重。此區域以快速成長的經濟體和充滿活力的法律環境而聞名。
慶寧[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慶寧咸美頓總部 (全球總部);全球主席兼國際首席合夥人:何禮臣
慶寧東幌辦公室 (亞太區及慶寧總部);亞太區主席兼慶寧首席合夥人:
慶寧山川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海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銘誠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北江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慶寧明雲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亞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日本東京辦公室(亞洲總部);亞洲首席合夥人:
日本大阪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韓國首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韓國平壤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馬來亞吉隆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海峽檳城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海峽新加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印尼雅加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越南河內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菲律賓馬尼拉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泰國曼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大洋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澳洲悉尼辦公室(大洋洲總部);大洋洲首席合夥人:
墨爾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布里斯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紐西蘭奧克蘭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紐西蘭威靈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大中華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鑑於中國經濟和法律發展的重要性,大中華地區對何佳臣·丹拿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區域。這些辦事處專注於中國大陸、台灣和香港市場的智慧財產權、貿易、爭端解決和跨境交易。
香港辦公室(大中華區總部);大中華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
中國大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國南京辦公室(中國大陸總部);中國大陸首席合夥人:
中國上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中國廣州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中國深圳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中國北平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中國成都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東寧[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東寧新京辦公室(東寧總部);東寧首席合夥人:
東寧高雄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南亞及中東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南亞及中東區提供專為能源、基礎建設及金融業量身打造的服務,反映出該地區快速成長的經濟體及重要的天然資源。
南亞[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印度新德里辦公室(南亞及中東區及印度總部);南亞及中東區主席兼南亞首席合夥人:
- 印度孟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印度班加羅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印度海德拉巴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基斯坦卡拉奇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基斯坦拉合爾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中東[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阿拉伯杜拜辦公室(中東總部);中東首席合夥人:
- 阿拉伯阿布達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阿拉伯利雅得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阿拉伯吉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阿拉伯多哈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以色列特拉維夫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土耳其伊斯坦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埃及開羅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拉丁美洲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巴西聖保羅辦公室 (拉丁美洲總部);拉丁美洲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
- 巴西里約熱內盧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智利聖地牙哥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哥倫比亞波哥大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秘魯利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拿馬巴拿馬市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巴哈馬拿騷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牙買加金斯敦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西班牙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非洲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非洲區是何佳臣·丹拿最新的擴展重點,旨在支援非洲快速成長的市場和產業,例如能源、電信和基礎建設發展。
- 南非約翰內斯堡辦公室 (非洲總部);非洲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
- 南非開普敦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尼日利亞拉各斯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尼日利亞阿布賈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肯亞內羅比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加納阿克拉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摩洛哥卡薩布蘭卡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象牙海岸阿比讓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 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辦公室;高級合夥人:
著名案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著名成員[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希望帝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已離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御前大臣護國大公何西 His Highness The Grand Duke Protector, Lord High Chancellor
- 御前大臣北原公爵何鑄臣 His Grace The Duke of Northburgh, Lord High Chancellor
- 御前大臣北原公爵何文錦 His Grace The Duke of Northburgh, Lord High Chancellor
- 御前大臣何宏清勳爵 The Rt. Hon. the Lord Hokyeson, Lord High Chancellor
大法官(已離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非常尊貴的陳義男爵大法官 The Rt. Hon the Lord Tan, Lord High Chance
- 非常尊貴的霍剛倫男爵大法官 The Rt. Hon the Lord Fox, Lord High Chancellor
最高司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已離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尊貴的陳仕基法官 The Hon. Mr Justice Richard Chan, Justice of Appeal Shido
- 尊貴的高國倫法官 The Hon. Mr Justice George Ko, Justice of Appeal Yamagawa
- 鄺榮發法官 The Hon. Mr Justice Rufus Kwong, Justice of Appeal Northburgh
最高司法院原訟法庭(已離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李世耀法官(海崎)The Hon. Justice Simon Lee, Judge of 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政府(行政機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法務大臣張世焯御用大律師 The Rt. Hon. Justice Robert Cheung, Serjeant-at-Law
- 前法務大臣何禮辰 The Rt. Hon. Justice Henry Cheung, Serjeant-at-Law
- 前法務大臣施德成 The Rt. Hon. Justice Szeason, Serjeant-at-Law
立法機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全球總部高級行政人員 | |||
---|---|---|---|
Global Chairman | 全球主席 | ||
Global Vice Chairman | 全球副主席 | ||
Name Partner | 冠名合夥人 | ||
Global Managing Partner | 全球首席合夥人 | ||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 營運總監 |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 財務總監 | ||
Global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 全球行政委員會成員 | ||
區域總部高級行政人員 | |||
Regional Chairman | 區域主席 | ||
Regional Managing Partner | 區域執行合夥人 | ||
Regional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 區域行政委員會成員 | ||
辦公室高級行政人員 | |||
Head of Office | 辦公室總監 | ||
Practice Group Head | 部門總監 | ||
合夥人 | |||
Senior Partner | 高級合夥人 | ||
Junior Partner | 初級合夥人 | ||
律師 | |||
Senior Counsel | 高級律師 | ||
Counsel | 律師 | ||
Junior Counsel | 初級律師 | ||
Senior Associate | 高級助理律師 | ||
Associate | 助理律師 | ||
Junior Associate | 初級助理律師 | ||
Trainee Solicitor | 見習律師 |
委員會 Court of Governors[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委員會成員由各持有財產份額的合夥人票投選出,是律師行的最高治理機構,其代表者稱為律師行主席(Head of Chambers)。
首席御用大律師何禮臣親王 Prince Arthur Hokyeson II, CSL, KC, JP[編輯 | 編輯原始碼]
47歲,於2001年加入何佳臣-丹拿自2019年11月起擔任律師行委員會主席,執行合夥人和冠名合伙人。1994年以一級榮譽及全班第一名畢業並取牛津大學法學文學士,1995年從英國林肯律師學院畢業,並在一年後取得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同年回到慶寧加入何佳臣律師學院,入職何佳臣-丹拿實習。1997年,取得慶寧大律師資格後正式任職。02年,晉升初級合夥人及企業與商業法部副主管。2005年,獲得資深大律師資格後開始出任資深合夥人及企業與商業法部主管。2007年:奉委為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擔任律師行委員會副主席。親王亦為本行創辦人之一前御前大臣御用大律師何鑄臣的來孫以及前律師行主席何宏清的姪子。
馬可·丹拿爵士御用大律師 Sir Marco Tanner, SL, KC, JP[編輯 | 編輯原始碼]
65歲,1979年牛津大學法律文學士畢業後入讀英國內殿律師學院,並於1981年取得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1994年,奉委為帝國聯邦御用大律師。2000年回到慶寧並獲得加入帝國律師學院,入職何佳臣-丹拿實習,並在2001年因此多年海外經驗直接越級取得慶寧資深大律師資格。2005年,奉委為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丹拿爵士在侵權行為法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被譽為「侵權法之王」,曾代表多家企業和個人處理民事訴訟訟案件。他的客戶包括政府機構、跨國企業和超級富豪等。丹拿先生亦為本行創辦人之一御用大律師威廉·丹拿爵士的來孫。
趙曦嵐勳爵御用大律師 Lord David Chouson, SL, JP[編輯 | 編輯原始碼]
41歲,於2008年加入何佳臣律師行實習,自2014年起擔任初級合夥人,2017年升任資深大律師,資深合夥人及憲制性法律部主管。2023年並在2021年獲得御用大律師資格後因其極為傑出的表現成為冠名合伙人。趙先生在憲制性法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曾代表多家企業和個人處理憲法訴訟和行政訴訟案件。他的客戶包括政府機構、跨國企業和個人等。趙先生擅長分析複雜的法律問題,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議和解決方案,並在訴訟過程中有效地代表客戶維護其權益。
南邑君瑰女爵御用大律師 Lady Jessica Nanyason, SL, JP[編輯 | 編輯原始碼]
40歲,於2008年加入何佳臣律師行擔任初級合夥人,2015年獲得資深大律師資格後擔任資深合夥人和家事法部主管,2020年獲得御用大律師資格後擔任委員會成員。南邑女士擅長家事法領域,專門代表客戶解決婚姻、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等家庭法律事務。她曾代表多位高淨值個人及家族處理複雜的家事法律事務,並成功協助客戶達成和解協議。她的客戶包括國內外知名的富豪家族、企業家和藝人。
何禮辰郡王御用大律師 Prince Charles Hokyeson, SL, KC, JP[編輯 | 編輯原始碼]
47歲,1994年牛津大學法律文學士畢業後入讀英國格雷律師學院畢業,並於1996年取得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律師資格,同年回到慶寧加入何佳臣律師學院,入職何佳臣-丹拿實習,並在1997年取得慶寧大律師資格。2005年,奉委為希望帝國資深大律師。2011年,奉委為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2020年奉委為帝國聯邦御用大律師,參選國會並被委任為法務大臣。2023年:卸任法務大臣後,回歸本行擔任資深合夥人及委員會成員,同時加入慶寧財團擔任法務總裁。2024年曾暫代何佳臣-丹拿-趙氏律師行主席及執行合夥人。
前任管理委員會成員[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張世焯御用大律師 Robert Cheung, SC,JP[編輯 | 編輯原始碼]
34歲,於2010年加入何佳臣律師行並師從何禮臣,自2016年起擔任初級合夥人,並在2020年獲得御用大律師資格後擔任資深合夥人及訴訟與爭議解決部主管。張先生在訴訟與爭議解決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曾代表多家國際知名企業處理商業爭議和仲裁案件,並協助客戶成功解決複雜的法律問題。他的客戶包括國際知名的金融機構、製藥公司、科技公司和消費品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