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御前大臣
希望帝國御前大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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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 | |
希望帝國旗幟 | |
尊稱 |
非常尊貴的 The Right Honourable |
所屬 |
希望帝國內閣 希望帝國御前會議 |
官邸 | 御前大臣官邸(官方) |
任命者 | 希望帝國皇帝 |
任期 | 無限制 |
設立法源 | 《2020年改革法令》 |
設立 | 1802年11月25日 |
副職 | 希望帝國副御前大臣 |
希望帝國御前大臣(英語:Lord High Chancellor of the Empire of Hinnia),通稱御前大臣(英語:Lord Chancellor),是慶寧最高級別的官職之一,排名僅次皇室和萬和大教會高級神職人員。希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由君主委任。現任御前大臣為何宏清勳爵。
御前大臣由君主根據前任御前大臣的建議任命。根據法律,御前大臣是司法機構首長、最高法院院長兼首席大法官、御前會議召集人、國會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內閣大臣和官守參議員。
- 行政職能方面:御前大臣作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並在內閣列席。同時,作為內閣部門御前大臣辦公室主管大臣,列席內閣並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推薦司法人員、授予首席御用大律師、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資格等。同時,依照傳統首相及大臣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 立法職能方面:2020年改革法令通過前,御前大臣曾負責主持國會的會議,改革法令將這一角色移交給兩院議長。不過,御前大臣仍保留兩院聯合大會召集人及主席身分。依照傳統,國會議員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為實現憲政原則,御前大臣可行使獲得皇家特權,在判定法案違反人權公約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效。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法機構如地方議會通過的法律享有審查權。
- 司法職能方面,御前大臣具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首相、副首相彈劾案、及主持最高法院聆訊工作的職務和權限。
歷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立法職能[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原本根據其傳統權利負責主持國會的會議(形同議長),不過自2020年改革法案通過,新國會設立後,有關職能已經移交參議院議長。不過,在參眾兩院產生分歧時,兩院需提請御前大臣召開及主持大議會以試圖解決分岐;而當未能成功解決,致使衆議院與參議院出現多次分歧時,御前大臣可提請君主裁決或行使優越權[1]。依照傳統,國會議員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由於希望帝國為議會至上國家,議會擁有絕對的權力,因此即使議會所通過的法案出現違憲的情況,依然以議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過,為實現憲政原則,御前大臣獲得皇家特權,在判定法案違反現行憲法的情況下御前大臣可以宣布無效,並責成憲制事務大臣研究未來是否需要通過新法案修憲。同時,御前大臣亦對下級立法機構如地方議會通過的法律享有審查權。
行政職能[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為御前會議召集人,負責召集御前會議全體議員。
此外,御前大臣亦是慶寧內閣成員,其所統轄的部門稱為「御前大臣辦公室」(Lord Chancellor's Chambers),可在內閣列席。
御前大臣統轄的部門有很多職責,當中包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等等。此外,御前大臣在任命希望帝國法院的法官上,亦擔當一定角色。現時的法官任命程序入面,司法任命委員會首先會提名合適的法官人選,經御前大臣篩選後任命最佳人選(正式上由君主委任)。御前大臣亦負責授予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御用大律師和首席御用大律師資格,並負責授予希皇制誥。
同時,依照傳統首相及大臣就職宣誓通常由御前大臣主持。
司法職能[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為希望帝國最高法院的主席,因此有權監管從屬的各地最高司法院和巡迴法庭,而他更是最高法院的院長及首席大法官。
現時,在每個法律年度開始時,御前大臣仍舊擔任法律年度典禮的主禮嘉賓,並會在眾法官前致辭。在儀式過後,御前大臣會舉行御前大臣早餐會,招待諸位法官。
根據憲法,首相就任時須向御前大臣申報財產;此外,若國會兩院超過1/4議員同意對首相發起調查是否瀆職,御前大臣將擔任該調查委員會主席。
此外,御前大臣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
其他職能[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也是希國本土多所大學、書院、學校、醫院及其他的慈善團體的視察員(Visitor,又譯督學)。在慶寧,假如有團體沒有對督學作出委任,或者督學一職出缺,君主將會出任督學,但職能卻由御前大臣代行。另外,也有一些機構是指定由御前大臣出任督學的,這些機構包括有皇家研究院、帝國皇家大學等。此外,御前大臣亦有權委任四都四大公學的校董會成員各一名。
地位與特權[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按傳統,御前大臣地位極為崇高,僅次皇室和萬和大教會高級神職人員,地位甚至凌駕全國公卿貴族,因此以薪資作為報酬被視為有損其尊嚴,御前大臣就職的主要動機通常是為國家和公共利益做出貢獻。
不過,御前大臣的地位和權力使得他們能夠享受許多特權和福利,是希望帝國皇室成員以外最高的,因此這些福利和特權通常被視為足夠報酬御前大臣所作出的貢獻。御前大臣的特權和福利如下:
官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自御前大臣此官職於1805年創立以來,御川臺的御前大臣府一直是御前大臣的主要官邸;御前大臣有權使用其工作人員和設施,包括寬敞的辦公室。此外,位於銘誠服的海邊別墅御前大臣別墅為御前大臣的度假地。
交通[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長途旅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一架2010年購入的灣流G650商務噴射機,在短途旅行中則使用一架2008年購入的AgustaWestland AW139直升機。
在地面旅行時,御前大臣使用政府提供的御前大臣專車,目前御前大臣專車共有三輛,包括重要場合使用的1970年勞斯萊斯幻影六和常用的慶寧汽車豪華多功能休旅車HM Royale State Edition。
服務人員[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擁有50名工作人員的服務團隊,包括私人助理、管家、僕人、司機、園丁、廚師等等,費用全由政府支出。
預算[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每年可享1000萬慶寧元的預算以應付日常開支。這筆預算如何運用全由御前大臣決定,政府並沒有記錄這些預算和開支。
任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御前大臣的任命是由希皇陛下任命,為終身職,直到退休。
若御前大臣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希皇可任命五名法官組成審議庭決定是否應免去其職務。
- ↑ 但必須在議案至少連續兩次不獲兩院聯合大會通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