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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副總統」:修訂間差異

增加 49 位元組 、​ 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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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副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副總統|國家副元首]]。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規定,當[[中華民國總統|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或者是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換言之,中華民國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沒有政治實權,但總統可以賦予副總統部分職權。相較之下,[[行政院院長]]較副總統擁有更大的政治權力,因此歷史上曾出現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的情況。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1912年-1913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為臨時大總統的同時,於1月3日選[[黎元洪]]擔任臨時副總統,是中華民國第一位臨時副總統。1916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大總統]][[袁世凱]]逝世後黎繼任總統,[[馮國璋]]被選為副總統。1917年黎元洪辭職,馮國璋代理總統,之後[[北洋政府]]沒有再選出副總統,直到1948年《中華民國憲法》施行才恢復設立。現任副總統一職因時任總統李克強於2023年10月27日逝世而空缺,並遺缺至[[2025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次屆選舉]]。
'''中華民國副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副總統|國家副元首]]。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規定,當[[中華民國總統|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或者是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換言之,中華民國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沒有政治實權,但總統可以賦予副總統部分職權。相較之下,[[行政院院長]]較副總統擁有更大的政治權力,因此歷史上曾出現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的情況。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1912年-1913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為臨時大總統的同時,於1月3日選[[黎元洪]]擔任臨時副總統,是中華民國第一位臨時副總統。1916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大總統]][[袁世凱]]逝世後黎繼任總統,[[馮國璋]]被選為副總統。1917年黎元洪辭職,馮國璋代理總統,之後[[北洋政府]]沒有再選出副總統,直到1948年《中華民國憲法》施行才恢復設立。現任副總統一職因時任總統李克強於2023年10月27日逝世,時任副總統[[栗戰書]]繼任總統一職而空缺,並遺缺至[[2025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次屆選舉]]。


==概況==
==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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