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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事 == | == 軍事 == | ||
=== 沿革 === | |||
東寧王國軍隊是在鄭芝龍所創立的私人軍隊的基礎上間接發展出來的。鄭芝龍投降清朝後,鄭成功隻身逃往金門,號召若干父親舊部,而後漸次擴張實力,並曾於中國南方發動過兩次所謂「北伐」。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污者、背叛者都是殺無赦,而且通常會滅族。從1649年起至1661年未攻打台灣前,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75員,因此明鄭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 | |||
未據臺前,於1640年代大本營即駐於廈門,其編制為內司鎮(藩主直轄)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左、右武衛營、左、右虎衛營、驍騎鎮〈騎兵營〉、神器營(砲兵營)、親丁鎮等。佔領台灣後,除鄭經於閩南西征所建立的軍隊外,以屯兵方式為主的明鄭軍隊於台灣並簡化成約數萬名,如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 |||
=== 現況 === | |||
東寧王國軍隊採行志願制,總編制兵力員額25萬(不含瀛寰國協),常態性維持兵力約20萬,學生、入伍、受訓、住院調療及留職停薪1萬9千人,以及文職、聘僱8千人,共21萬5千人。其中陸軍員額13萬、海軍3萬9千、空軍3.5萬、憲兵5千5百;平時由陸軍(含陸軍航空特戰,即傘兵)、海軍(含海軍陸戰隊)、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巡、警政等司法兵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 | 東寧王國軍隊採行志願制,總編制兵力員額25萬(不含瀛寰國協),常態性維持兵力約20萬,學生、入伍、受訓、住院調療及留職停薪1萬9千人,以及文職、聘僱8千人,共21萬5千人。其中陸軍員額13萬、海軍3萬9千、空軍3.5萬、憲兵5千5百;平時由陸軍(含陸軍航空特戰,即傘兵)、海軍(含海軍陸戰隊)、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巡、警政等司法兵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 | ||
在指揮架構部分,東寧君主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其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執行。國防部主管整體國防事務,依法提交相關報告。另設有提供總統諮詢的國家安全會議,下轄國家安全局。 | |||
== 文化 == | == 文化 == | ||
== 行政區劃 == | == 行政區劃 == | ||
=== 組織架構 === | |||
東寧王國行政區劃依據東寧王國憲法及地方制度法來規範行政區劃制度。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如下: | 東寧王國行政區劃依據東寧王國憲法及地方制度法來規範行政區劃制度。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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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司為特殊性質行政區,實行「政、軍」合一體制的特殊行政區劃組織。 | 布政使司為特殊性質行政區,實行「政、軍」合一體制的特殊行政區劃組織。 | ||
[[檔案:東寧王國行政區劃圖.png|縮圖|東寧王國行政區劃]] | |||
=== 區劃現況 === | |||
東寧王國目前轄有一都(新京都)、一省(東寧省),二布政使司(思明布政使司、西圻布政使司)。其中東寧省劃分為三府十七縣,思明布政使司及西圻布政使司各轄兩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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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20" | | | rowspan="20" |東寧省 | ||
|臺北府 | |臺北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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