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最高法院」: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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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乃依據《2020年最高法院改革法令》設立,並於2021年1月3日起開始運作。它的司法權力主要繼承自國會,這些權力過往一直由12位同時擁有國會議員身份的常任上訴法官(Lord of Appeal in Ordinary,或譯「國會高等法官」)組成的國會司法委員會行使。 | 最高法院乃依據《2020年最高法院改革法令》設立,並於2021年1月3日起開始運作。它的司法權力主要繼承自國會,這些權力過往一直由12位同時擁有國會議員身份的常任上訴法官(Lord of Appeal in Ordinary,或譯「國會高等法官」)組成的國會司法委員會行使。 | ||
最高法院通常由一位[[希望帝國首席大法官| | 最高法院通常由一位[[希望帝國首席大法官|御前大臣]]和八位[[希望帝國大法官|大法官]]組成。法官均是由首相提名,並且由君主委任。法官享有終身任期,他們就無需再服從其原先的政黨、總統、參議院的意志來審判。法官保留他們的職位直到去世、辭職、退休或彈劾(不過至今未出現法官被罷免的情況)。在現代話語中,法官通常分為傾向保守派,溫和派或自由派的法律哲學和司法解釋。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山川都帝國最高法院大樓辦公。 | ||
== 本屆大法官 == | == 本屆大法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