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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帝國君主」:修訂間差異

增加 94 位元組 、​ 2022年5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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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出現無任何政黨或聯盟擁有多數席位時,俗稱懸浮國會的情況下,帝國皇帝則可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而任命新帝國首相,或與各黨領袖會面,嘗試說服各黨組成聯合政府。一般而言,帝國皇帝不會在出現懸浮國會的情況時立即自行任命新帝國首相,而是會與各黨領袖會面,在無果後才任命最可能獲得帝國國會多數支持的議員為首相。
而在出現無任何政黨或聯盟擁有多數席位時,俗稱懸浮國會的情況下,帝國皇帝則可不按照帝國國會選舉結果或狀態而任命新帝國首相,或與各黨領袖會面,嘗試說服各黨組成聯合政府。一般而言,帝國皇帝不會在出現懸浮國會的情況時立即自行任命新帝國首相,而是會與各黨領袖會面,在無果後才任命最可能獲得帝國國會多數支持的議員為首相。


=== 解散帝國國會 ===
=== 解散帝國眾議院 ===
1950年皇帝的私人秘書匿名向《帝國報》投稿,描述了一政傳統:若一少數政府希望解散政府以提前大選由此鞏固其地位,皇帝有權三種狀況下拒絕。理論上皇有權單方面罷免首相,但現今首相只有在選舉失敗、死亡主動辭職時才能去職
根據帝國憲帝國皇帝可以希望首相的要求下,或帝國國會兩院的要求下解散帝國眾議院。而其亦可自行頒詔解散帝國眾議院


=== 皇家特權 ===
但在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帝國皇帝通常只會在希望帝國首相的要求下解散帝國眾議院。而對於帝國國會兩院的要求,則會先與帝國首相和帝國內閣商討,再由帝國皇帝本人決定是否解散帝國眾議院重選。
主條目:[[皇家特權]]
=== 詔令 ===
根據帝國憲法,帝國帝可以發布可代替法律的詔令,而在國緊急情況下,詔令更可代替帝國憲法及其他法律。


政府的一些行政權力理論和實際屬於皇帝,稱皇家特權。皇帝行為受到傳統和先例的限制,只閣員(一般為首相或會)的建議之下才行使特權。事實上,皇家特權只有在首相的建議下才會行使。皇帝每周會與首相會面一次,會面將不會進記錄其內容將會保密。皇帝可表達其觀點,為表示尊重,皇帝通常都會接受首相和內閣的決定
根據彰德今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憲政傳統詔令可以國首相的建議下發佈因此帝國皇帝每周會與帝國首相會面一次,帝國首相匯報過往一周帝國內閣的決議和而期間帝國皇帝可表達其觀點。


皇家特權非常廣泛並無需通過國會認,但事實傳統受到許多限制。許多特權已經不再使用或轉移至會。但皇帝仍可自由創立和徵收新稅;這一舉措無需通過國會法令許可
詔令發佈時無需通過帝國國會批准,亦無需被追認,但在根據彰德今皇帝發佈的詔令,以及不成文的憲政傳統下,詔令應在三十天內被帝國國會追認


皇家特權包括任命和罷免閣員、規制公務員團隊、發行護照、宣戰、講和、指揮軍隊、協商和簽署條約、同盟以及國際協定。皇帝為帝國三軍(海軍、陸軍和空軍)統帥,委任駐外大使和高級專員,會見外國駐希使節。
皇家特權包括任命和罷免閣員、規制公務員團隊、發行護照、宣戰、講和、指揮軍隊、協商和簽署條約、同盟以及國際協定。皇帝為帝國三軍(海軍、陸軍和空軍)統帥,委任駐外大使和高級專員,會見外國駐希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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