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典拉德親王國」:修訂間差異
→軍事
無編輯摘要 |
(→軍事) |
||
第13行: | 第13行: | ||
== 軍事 == | == 軍事 == | ||
由於運作成本太高,自1886年解除軍備以後立典拉德並沒有自己的軍隊。而其防務,則是由名義上的宗主國[[奧斯特奇亞合眾國|奧斯特奇亞]]所發布的《奧皇詔令》,表明了立典拉德防務由奧斯特奇亞負責。 | |||
== 交通 == | == 交通 == |
無編輯摘要 |
(→軍事) |
||
第13行: | 第13行: | ||
== 軍事 == | == 軍事 == | ||
由於運作成本太高,自1886年解除軍備以後立典拉德並沒有自己的軍隊。而其防務,則是由名義上的宗主國[[奧斯特奇亞合眾國|奧斯特奇亞]]所發布的《奧皇詔令》,表明了立典拉德防務由奧斯特奇亞負責。 | |||
== 交通 == | == 交通 == |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