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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特奇亞合眾國君主」:修訂間差異

增加 854 位元組 、​ 2022年7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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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政職能 ==
== 憲政職能 ==
奧地利君主根據奧地利聯邦皇家最高法院與憲政不成文慣例有以下憲政權力,如左列示:
* 對任何部長級以上官員有問責權 -可經首相提請解散國會
* 冊封任何生命爵位
* 在不違背憲法的情況下,對任何行政事務有最終解釋與仲裁權
* 可詢問政策
* 在法院/監察機關要求下強制解散內閣
* 按規定宣布國會休會、開會、停會
* 召開國政會議
* 簽署各項由國會通過的法律、條約案
* 簽署由內閣提出之政策計劃案
* 授予本國國民或外國國民榮譽恩典
* 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免除執行刑罰以及恢復權利
* 統御全國武裝力量
* 發布緊急命令
* 召開山莊會議,調解各權/各部會糾紛
* 對外代表至高無上的奧地利聯邦政府與各州主權
* 行宣戰、媾和之權


== 君主特權 ==
== 君主特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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