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首席御用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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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陛下的首席御用大律師(英語:His Imperial Majesty's Chief Serjeant-at-Law;通稱首席御用大律師;英文:Chief SerjeantHMCS)),女性君主在位時稱女皇陛下的首席御用大律師(英語:Her Imperial Majesty's Chief Serjeant-at-Law),是希望帝國皇家典儀院高級官員之一,主管首席御用大律師辦公室Department of the Chief Serjeant),專門負責希望帝國君主及皇室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所有民事訴訟,草擬君主及皇室的所有法律文件、以及為君主及皇室提供法律意見等。首席御用大律師由御前大臣從希望帝國御用大律師中提名,君主親自任命,並直屬君主。

現任首席御用大律師為何佳臣·丹拿·趙氏首席合夥人北原公爵何禮臣親王。據知首席御用大律師辦公室平均每名律師每小時收取5.7萬希望幣,每年共收取皇室20億的鉅額。其中首席御用大律師分得6億,副首席御用大律師分得4億,其餘十名御用大律師各分得1億。

職責[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首席御用大律師辦公室成立於1860年,負責就君主政策及私人問題的所有法律方面、與君主簽署或否決立法的決定有關的法律問題、道德問題、財務披露以及在民事訴訟上代表君主或皇室。首席御用大律師辦公室也協助界定官方活動和私人活動之間的界限,處理君主赦免,審查立法和君主詔書,處理針對君主的民事訴訟,並擔任法務部在皇家典儀院的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