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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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_alt= 憲法正本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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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cation_of_document= 總統府國家資料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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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坎森提語:'''?''')是[[戶原尼亞共和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尼亞共和國第一共和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1年]][[8月23日]]由[[戶原尼亞共和國國民議會|國民議會]]於[[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共五編一百四十四條(不包含第六編附則),規範了戶原尼亞共和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尼亞共和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戶原國憲法'''(坎森提語:'''?''')是[[戶原國]]的根本法,取代了之前頒布的'''戶原國第一共和憲法''',是為憲制文件位階之一,於[[2021年]][[8月23日]]由[[戶原國國民議會|國民議會]]於[[平陽聯邦市]]制定並通過,並交由總統頒布之。 戶原國憲法共五編一百四十四條(不包含第六編附則),規範了戶原國總統及主要憲政機構的設立,並保障戶原國境內一切國民之權利及義務,保障每個人不論身分位階,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


戶原尼亞共和國將憲政機構分為6個分支,即[[戶原尼亞共和國行政院|行政院]]、[[戶原尼亞共和國議會|議會]]([[戶原尼亞共和國參議院|參議院]]、[[戶原尼亞共和國公民議會|公民議會]])、[[戶原尼亞共和國聯邦法院|聯邦法院]]、[[戶原尼亞共和國監試院|監試院]]、[[戶原尼亞共和國國民議會|國民議會]]以及直屬於總統的[[戶原聯邦國務委員會|國務委員會]]。
戶原國將憲政機構分為6個分支,即[[戶原國行政院|行政院]]、[[戶原國議會|議會]]([[戶原國參議院|參議院]]、[[戶原國公民議會|公民議會]])、[[戶原國聯邦法院|聯邦法院]]、[[戶原國監試院|監試院]]、[[戶原國國民議會|國民議會]]以及直屬於總統的[[戶原聯邦國務委員會|國務委員會]]。




== 制憲歷史 ==
== 制憲歷史 ==
=== 臨時憲法 ===
=== 臨時憲法 ===
戶原尼亞共和國建國後,政府認為應有臨時憲章或有等同效力之憲制文件,來規範政府運作及保障公民權利,故該國於建國同年之[[4月3日]]制定《[[文檔:戶原尼亞共和國臨時憲法|戶原尼亞共和國臨時憲法]]》,全文共四章20條,規範了有關基礎國家資訊、人民之權利、政府之組織及行政區劃,雖全法僅二十條,但該法律是戶原尼亞共和國的第一份憲制文件,施行時間達629天,才被新制訂之《戶原尼亞共和國憲法》取代。
戶原國建國後,政府認為應有臨時憲章或有等同效力之憲制文件,來規範政府運作及保障公民權利,故該國於建國同年之[[4月3日]]制定《[[文檔:戶原國臨時憲法|戶原國臨時憲法]]》,全文共四章20條,規範了有關基礎國家資訊、人民之權利、政府之組織及行政區劃,雖全法僅二十條,但該法律是戶原國的第一份憲制文件,施行時間達629天,才被新制訂之《戶原國憲法》取代。


臨時憲章規定了主權在民、政黨政治、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等事宜,並規定戶原尼亞共和國是一個共和制之國家,總統為國家之元首並得參與政黨等。
臨時憲章規定了主權在民、政黨政治、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等事宜,並規定戶原國是一個共和制之國家,總統為國家之元首並得參與政黨等。
=== 第一共和憲法 ===
=== 第一共和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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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見 ==
== 參見 ==
{{戶原尼亞共和國憲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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