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稅收
在希望帝國,稅收涉及三個不同層級的政府:中央政府(希望帝國財政部稅務局)、一級行政區政府和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稅收[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直接稅[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以下稅項根據《稅務法案》徵收。
薪俸稅[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薪俸稅是納稅人為在慶寧工作所賺取的入息所繳交的稅款。政府會對薪俸稅納稅人提供各種免稅額,扣除免稅額後會按一個累進的徵稅率徵稅。惟所徵收的薪俸稅款,不會超過按標準稅率(即未扣除免稅額的應課稅入息的某一個固定百分比)所徵收的稅款。
可課稅收入[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按《稅務法案》,除非另有規定,任何自然人在每個課稅年度產生或得自因為慶寧的僱傭所得,均須申報及支付薪俸稅。其中僱傭所得是指該納稅人在慶寧由於提供僱傭服務所得的一切入息,包括退休金、假期工資、股份等。
然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以及擔任陪審員獲發的津貼,並不算入可課稅收入。如果僱員該課稅年度來慶寧工作停留不超過60天,並不需要在慶寧繳付任稅薪俸稅,但這條例並不適用於船舶及飛機組員,他們每年在港停留不超過60天,及連續兩年內停留不超過120天,才免除慶寧的薪俸稅。
免稅額及扣除[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自2024/25年度起,在職人士個人基本免稅額為15萬慶寧元。此外,假如符合以下的因素,其免稅額亦會相對提高:
扣除項目[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個人進修開支
- 物業貸款利息
- 認可慈善捐款
- 認可強制性退休計劃供款
免稅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傷殘受養人
- 支付給安老院的開支
- 供養子女、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姊妹
- 單親家庭
現行稅率[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目前慶寧實行累進稅率和標準稅率兩種稅制,市民只需繳付稅項較低的一方。個人年薪最少需達$2,000,000方需以標準稅率課稅。(如有其他免稅額這個限額會因而大幅提高)以標準稅率課稅者各種免稅額均不適用。
可課稅收入 | 累進稅率 |
---|---|
首$50,000 | 5% |
另$50,000 | 10% |
另$50,000 | 12.5% |
另$50,000 | 15% |
餘額 | 20% |
可課稅收入 | 標準稅率 |
首$5,000,000 | 15% |
餘額 | 16% |
利得稅[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利得稅是納稅人為在慶寧經營業務取得的利潤所繳交的稅款。由2015/16課稅年度起,慶寧的利得稅改為兩級制,應評稅利潤首$2,000,000的稅率減半。首200萬元收益稅稅率將由20%降至10%,而其後的利潤則按原來的20%徵稅。
物業稅[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物業稅是納稅人為在慶寧持有物業並出租賺取利潤所繳交的稅款。只持有物業不須繳交物業稅,但仍須繳交差餉、地稅或地租。目前慶寧物業稅劃一5%。
遺產稅[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須繳遺產稅的財產通常包括:死者擁有的一切物品、死者於聯名擁有財產中所佔的權益以及死者於去世前3年的任何時間內所送出的財產,收受人須負責有關遺產稅項。慶寧遺產稅基本免稅額為300萬慶寧元。
遺產 | 稅率 |
---|---|
10,000,000或以下 | 10% |
10,000,000-50,000,000 | 15% |
50,000,000-100,000,000 | 18% |
100,000,000以上 | 20% |
餘額 | 16% |
間接稅[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地租及地稅
- 印花稅
- 博彩及彩票稅
- 商品稅慶寧一般不徵收商品稅,但烈酒(酒精濃度超過30%)、菸草、碳氫油及甲醇例外。入口或於慶寧製造此等商品均須繳稅。此等稅種由慶寧海關徵收。歐盟五期柴油及多種酒精飲料(包括葡萄酒及其他酒精濃度不超過30%的酒類)則豁免徵稅。
- 商業登記費商業登記費是任何人士在慶寧設立公司,而需每年向稅務局繳交的商業營運牌照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