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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勳位帝國大綬章」: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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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未,彰德今上皇帝施德賢宣佈「彰德二年勳章改革」,而御勳位帝國大綬章亦改制為榮譽性勳章,且大大提高了其授予對象的標準,由原本可頒授予全部皇室成員,改為僅可授予皇帝的兄弟姊妹,或皇帝親立的皇嗣,同時亦可禮貌性贈予與希望帝國關係極深厚的邦交國元首。 | 2020年未,彰德今上皇帝施德賢宣佈「彰德二年勳章改革」,而御勳位帝國大綬章亦改制為榮譽性勳章,且大大提高了其授予對象的標準,由原本可頒授予全部皇室成員,改為僅可授予皇帝的兄弟姊妹,或皇帝親立的皇嗣,同時亦可禮貌性贈予與希望帝國關係極深厚的邦交國元首。 | ||
而在傳統上配戴時,御勳位帝國章頸飾與御勳位帝國章大綬章不能同時佩戴,但佩帶頸飾時,則可以在肩膀上別佩戴大勳位星光大綬章或其他更下級勳章。這是因為御勳位帝國章頸飾是御勳位帝國章大綬章均同屬御勳位帝國章,但在配戴勳章時,同種類必須佩戴較高級的勳章,故會以配戴御勳位帝國章頸飾,取代御勳位帝國章大綬章。 | |||
御勳位帝國章大綬章會與綬勳證書(記載敘勳內容的獎狀)一起授與,亦會在政府公報內刊載授勳事項,並在各種重要場合,如帝國皇帝加冕禮時佩戴。但在禮貌性贈予與希望帝國關係極深厚的邦交國元首的情況下,就不會刊載於政府公報內。 | |||
== 概況 == | == 概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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