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授勳及嘉獎制度」:修訂間差異
imported>DC 無編輯摘要 |
imported>DC 無編輯摘要 |
||
第8行: | 第8行: |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7.5em" | 全稱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7.5em" | 全稱 |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13em" | 等級(勳銜) |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10em" |頒發時間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10em" |頒發時間 |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10em" | 格言 | !class="unsortable" style="width:10em" | 格言 |
於 2021年12月23日 (四) 12:38 的修訂
希望帝國榮譽制度由希望帝國於1810年創立,是希望帝國用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貢獻、名望地位以及效忠皇帝的社會賢達的榮譽制度,通常在皇帝誕辰以及開國紀念日在海崎皇居內舉行授勳儀式。
現存的榮譽制度分為五大類,分別為民事、軍事、外交、騎士團及皇室勳章,且基本均建基於1810年1月22日,由時任皇帝迪克一世頒佈的敕令。
一般上而言,候選者名單是由首相提名適當的人選,過往的受勛者也會由各都府親王向皇帝推薦,除了授予國民的榮譽嘉獎外,也有授予外籍公民的名譽嘉獎和授予逝世者的嘉獎,凡是長期為國家服務的人民皆有資格獲得提名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勳章,唯曾經獲受嘉獎的人士,在短時期內不會再被考慮成為候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