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帝國授勳及嘉獎制度
希望帝國榮譽制度由希望帝國於1810年創立,是希望帝國用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貢獻、名望地位以及效忠皇帝的社會賢達的榮譽制度,通常在皇帝誕辰以及開國紀念日在海崎皇居內舉行授勳儀式。
現存的榮譽制度分為五大類,分別為民事、軍事、外交、騎士團及皇室勳章,且基本均建基於1810年1月22日,由時任永祚皇帝頒佈的敕令。
一般上而言,候選者名單是由帝國首相提名適當的人選,過往的受勛者也會由各都府親王向皇帝推薦,除了授予國民的榮譽嘉獎外,也有授予外籍公民的名譽嘉獎和授予逝世者的嘉獎,凡是長期為國家服務的人民皆有資格獲得提名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勳章,唯曾經獲受嘉獎的人士,在短時期內不會再被考慮成為候選者。
民事勳章
軍事勳章
軍種通用勳章
全稱 | 等級(勳銜) | 創立時間 | 格言 | 勳略 | 受勳 / 受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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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年 | 授予勇氣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最顯著的勇敢行為,或勇敢且卓越的人士,或自我犧牲的行為,或在敵人面前忠於職守。必須是皇室成員。 | |||
明章十字勳章 | 1943年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最顯著的勇敢行為,或勇敢且卓越的人士,或自我犧牲的行為,或在敵人面前忠於職守。 | |||
榮譽勳章 | 皇帝榮譽勳章 | 1856年 | 為了榮譽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有戰功者。 | |
帝國榮譽勳章 | 1898年 | ||||
國會榮譽勳章 | 1912年 | 國會決議,頒授給有戰功者。 | |||
三色旗勳章 | 大綬 | 2020年 | 君民共榮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景祥政變時的烈士與有功者。 | |
希望英雄勳章 | 希望英雄特綬章 | 1946年 | 守護希望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具有英勇行為的軍人。 | |
希望英雄大綬章 | |||||
希望英雄領綬章 | |||||
皇家勇菊勳章 | 皇家金菊勳章 | 1925年 | 鞠躬盡瘁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盡力完成任務之軍人。 | |
皇家銀菊勳章 | |||||
皇家銅菊勳章 | |||||
皇家軍團勳章 | 大團長勳章 | 1944年 | 祖國衛士 | 聽平均主旨意,頒授給在戰爭中有傑出貢獻者。 | |
大軍官勳章 | |||||
指揮官勳章 | |||||
軍官勳章 | |||||
國防大臣勳章 | 國防大臣褒獎勳章 | 1936年 | 國之大才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於服役期間具優秀貢獻的軍人。 | |
國防大臣禮儀勳章 | |||||
衛國勳章 | 衛國金質勳章 | 1949年 | 安內攘外 | 聽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抵禦外侮與震攝內亂者。 | |
衛國銀質勳章 | |||||
衛國銅質勳章 | |||||
紅心勳章 | 頸綬 | 1802年 | 流血為國 | 憑君主旨意,頒授給在任何行動中與希望帝國之敵人對抗而受傷或陣亡者。可重複獲取。 | |
中央服役獎章 | 頸綬 | 1975年 | 左右手 | 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擔任軍職十年以上,在中央為國為民貢獻者。 | |
勤勞獎章 | 頸綬 | 1975年 | 功勞與苦勞 | 憑君主旨意,頒授給擔任軍職十年以上,為國為民貢獻者。 | |
傑出服務勳章 | 頸綬 | 1929年 | 超乎期待 | 憑君主旨意,頒授給平時表現優良之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