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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帝國聯邦 Imperial Commonwealth of Britannia(英語) Imperium(拉丁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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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Rege, Britannia 統治吧,不列顛尼亞 | |
首都 | 倫敦皇京 |
最大城市 | 紐約市 |
官方語言 | 英語 |
官方文字 | 英文 |
宗教 | 帝國大公教會 |
政府 |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
• 英皇 | 亨利九世 |
• 太宰大臣 | 人 |
• 御前大臣 | 人 |
• 三軍大臣 | 人 |
• 首相 | 人 |
• 帝國眾議院議長 | 人 |
歷史 | |
立法機構 | 帝國國會 |
• 上議院 | 帝國貴族院 |
• 下議院 | 帝國眾議院 |
成立 | 1784年6月4日 |
貨幣 | 帝國鎊(IMP) |
日期格式 |
年號yy年m月dd日 dd-mm-yyyy |
• 歷法 | 公曆 |
道路通行方向 | 左側通行 |
大英帝國聯邦(英語:Imperium of Britannia),簡稱帝國聯邦(The Imperium)又稱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大英第二帝國(Second British Empire),或新帝國(New Empire),是橫跨全球由七個行省和一個帝國首都區(倫敦帝國城)組成的的超主權實體。目前帝國聯邦的運作方式依照《1784年新帝國法案》。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二元君主立憲制國家;經濟、面積、軍事上皆為世界最大政治實體,被視為當今世上最強大的霸權。
在英皇佐治三世的統治下,帝國聯邦是一個龐大的超級大國,它重新定義了大英帝國,將其從殖民地和領土的集合轉變為由英皇統治的單一、統一的政治架構。英皇維持對橫跨各大洲的全球帝國的控制,包括在1790年代成功重新征服亞茲特蘭殖民地。這標誌著大英帝國在世界舞台上的支配地位進入了一個新時代,其規模和影響力可與羅馬等古代帝國相媲美,並重塑了全球歷史。
帝國聯邦的建立正值大動盪時期。1783年亞茲特蘭獨立戰爭後,大英帝國失去了美洲殖民地,這嚴重地削弱了大英帝國的全球地位。為此,英皇在勢力龐大的何佳臣家族的財政和政治支持下,推出了《1784年新帝國法案》。該法案成為大英帝國轉型為帝國聯邦的法律框架,將政治、軍事和經濟權力整合為一個單一的、中央集權的政府,通過融合君主權威、軍事主義和錯綜複雜的官僚體制來統治帝國。
帝國聯邦由英皇完全統治的國家,他對所有政治、軍事和經濟事務擁有絕對權力。英皇同時擁有世俗與神職上的權力,被視為神授的統治者,而帝國大公教會則強化了英皇的神權統治觀念。
帝國也重新定義了帝國與其殖民地之間的關係,將大英帝國的前領土重新塑造為帝國聯邦內的「主權國家」。理論上,這些國家被授予一定程度的自治權。然而,實際上,他們的政府受到英皇政府的嚴格控制。由英皇直接任命的大總督和總督們負責監督這些領土,確保帝國政策在整個聯邦得到統一實施。這種嚴格的治理等級制度使帝國能夠維持其廣闊領土上的秩序,同時也壓制異議並確保對英皇的忠誠。
帝國的政治意識形態深受帝國統一觀念和英皇神聖統治權的影響。國家推行嚴格的社會階級制度,其中對英皇和國家的忠誠至關重要。教育、宣傳和宗教機構被用來向民眾灌輸這種意識形態,培養帝國認同感和對英皇的忠誠。帝國大公教會是在帝國統治下發展的宗教體系,它將傳統英國國教神學與帝國統治的政治理想融為一體,進一步強化了英皇作為神聖領袖的地位。英皇的子民們被灌輸他們的首要職責是為帝國服務並為其榮耀做出貢獻,異議者將受到御史台及其間諜和線人網絡的嚴厲懲罰。
帝國聯邦也建立了一支規模龐大、紀律嚴明的軍隊,以羅馬軍團為藍本,並針對工業時代進行了現代化改造。帝國軍隊由英皇直接指揮,負責對外擴張和內部安全,確保帝國領土的安全,確保沒有叛亂或叛亂能夠威脅政權的穩定。兵役成為帝國生活的一個核心面,一支專業的常備軍因其效率和對英皇的忠誠而令人畏懼。
國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英文名[編輯 | 編輯原始碼]
「The Imperium of Britannia」是對帝國聯邦最傳統最正式的稱呼,它最早出現在《1784年新帝國法案》中。在官方場合說到帝國聯邦時,一般必須使用此通稱。簡稱「the Imperium」或者「Britannia」。大英帝國聯邦(英語:Imperium of Britannia),簡稱帝國聯邦(The Imperium)又稱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大英第二帝國(Second British Empire),或新帝國(New Empire)
漢字名稱[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歷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聯邦的形成與鞏固 (1784-1815)[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8世紀末對大英帝國是一個動盪的時代。1783年《巴黎條約》簽訂後,亞茲特蘭十三殖民地的失落震撼了大英帝國。然而,英皇佐治三世仍然懷抱著奪回和擴大帝國疆域的願景,因此決定走出非常大膽的一步:起兵重征亞茲特蘭。根據英國國會在1689年通過的《權利法案》中的規定,和平時期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維持常備軍。因此,佐治三世決定動用其作為英國國教會之首的權力宣布發動聖戰。
18世紀,遠在慶寧的何武雍看到了機會,因此差遣留英的長子何西與英皇商談。何佳臣家族願意為聖戰及新帝國提供財政支持,作為換取對帝國最重要的經濟機器 — 東印度公司的控制權。自此,何佳臣家族通過其龐大的金融帝國,成為帝國經濟的實際統治者。他們通過幾乎完全控制主要銀行、金融機構和世界上最強大的商業實體東印度公司實現了他們的統治地位,到18世紀末,東印度公司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商業實體。這種金融霸權使何佳臣家族不僅塑造了帝國的經濟,而且影響了帝國的政治。他們與英皇互惠互利的夥伴關係,不但確保帝國保持其經濟霸主地位,還確保家族的特權地位。
1784年至1790年間,英皇聖戰軍透過一系列將軍事實力與精心策劃的外交相結合的戰略戰役,成功收復了亞茲特蘭十三殖民地,重新統治亞茲特蘭大陸。這一大膽的軍事成就鞏固了他在臣民眼中英雄和神一般人物的地位。
收復失地的成功,加上公眾對國王日益增長的崇拜,導致英國政治結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民眾日益增加的壓力下,國會的政治影響力被剝奪,英皇獲得了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因此,英皇於1790年宣布《新帝國法案》,將大英帝國改組為大英帝國聯邦(Imperial Commonwealth of Britannia),曾經為殖民地的領土成為獨立主權國家,而帝國聯邦則為這些國家的聯合體。雖然這些國家雖然名義上擁有主權,但實際上從屬於聯邦政府。大英帝國由議會立憲君主制改為君主專制,權力集中在英皇手中,英皇亦自此採用了不列顛尼亞神聖國皇(Imperator Britanniae,簡稱大英聖皇)的稱號,並成立了樞密院(Imperial Privy Council)和御史台(Imperial Secretariat)來監督治理。雖然國會繼續存在,但它只是一個擁有有限立法權的諮詢機構,其決定須經由英皇批准。政黨及選舉繼續存在,但它們對政府的影響也只是象徵性的,而非實質性的。帝國採用了一種獨特的盎格魯-撒克遜資本主義形式,這是為滿足帝國需求而定制的自由放任經濟的演變。在這種制度下,企業被賦予很大的自由,但前提是必須忠於英皇。企業和寡頭要向英皇及何佳臣家族納貢並讓其入股,確保全球貿易、工業和征服所產生的巨額財富流入英皇及其統治精英的庫房。這個體系鞏固了何佳臣家族幾乎完全控制了帝國的金融網絡,使其成為帝國內最強大的寡頭家族。
對內,帝國聯邦將其領土改組為高度集中的治理系統。以前的殖民地現在改為行省,由英皇直接任命的大總督管理,確保對經濟和政治事務的嚴格控制。1795年成立的帝國黨(Imperial Party)建立了一黨制,所有政治權力都集中在忠於英皇的人手中。此外,還成立了龐大的官僚機構--御史台(Imperial Secretariat),負責管理帝國的日常事務,包括稅收、執法和各省的治理。
拿破崙戰爭與大英治世開端 (1799-1815)[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從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帝國聯邦經歷了最重要的擴張和鞏固時期。帝國聯邦的重組為不列顛帶來了新的生機,即使其他歐洲列強起起落落,它仍能保持並擴大其全球影響力。19世紀,工業主義和民族主義在全球興起,但不列顛帝國仍然堅定不移地作為一個單一的全球實體。
在拿破崙戰爭(1803-1815)期間,拿破侖的法蘭西帝國對歐洲各國構成重大威脅,而帝國聯邦在擊敗拿破崙法國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憑藉其重新鞏固的軍隊和何佳臣家族的財政支持,皇家海軍控制了海洋,從而對法國發動了經濟摧毀戰役。1815年,拿破崙在滑鐵盧戰役(Battle of Waterloo)中徹底戰敗,帝國的勝利鞏固了其全球霸主的地位。
通過其軍事力量、海軍優勢和財政控制的結合,帝國開始了一段快速殖民和帝國鞏固的時期,被稱為不列顛文藝復興。在非洲、中東和亞洲,不列顛人擴張其領土,經常使用東印度公司作為商業和軍事代理,以確保新殖民地和市場。這種擴張奠定了不列顛帝國的全球經濟基礎,使其成為世界上有史以來最大的帝國,世界迎來大英治世時期。大英治世時代(Pax Britannia)是由帝國聯邦壓倒性的軍事和經濟力量所強制實現的全球相對和平時期,從19世紀一直持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
工業革命與大英治世時代 (1815-1914)[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世紀,帝國經歷了快速的工業化,轉變為世界領先的工業經濟體系。工業革命的驅動力來自於帝國從其殖民地獲得的大量資源,以及其高度集中的經濟體系。東印度公司控制了整個帝國的貿易和生產,確保財富回流到帝國核心。
在這段時期,帝國展開了積極的帝國擴張,通常被稱為大英治世時代。在非洲,帝國通過「非洲爭奪戰」(Scramble for Africa)大肆擴張,在埃及(Egypt)、南非(South Africa)、尼日利亞(Nigeria)和蘇丹(Sudan)等地建立殖民地。帝國軍隊利用工業革命時期開發的先進軍事技術,在鎮壓當地反抗和維持帝國控制方面發揮了核心作用。
在亞洲,帝國政府了被視為帝國最重要的領土——印度和波斯,並透過鴉片戰爭入侵中國。到19世紀中葉,帝國聯邦已成為人類歷史上版圖最廣闊的帝國,在全球所有大陸上皆有領土。
在這段期間,由於英皇對帝國政府維持嚴格的控制,帝國的政治結構變得越來越專制。英皇壓制異己,確保所有政治權力都掌握在忠於英皇的人手中。教育、媒體和文化受到嚴格管制,以促進對國家的忠誠;帝國大公教會是國家唯一認可的宗教,強化了英皇的神聖權威。
經濟上,英皇卻採取了完全不同的開放策略。帝國的盎格魯-撒克遜資本主義模式演變成一種體制,國家只進行最低限度的監管,讓企業自由經營,只要它們忠於英皇,定期朝貢並讓其及何佳臣家族入股。這種制度鼓勵了企業寡頭的崛起,他們大多是何佳臣家族的盟友。已經在帝國經濟中叱吒風雲的東印度公司,成為最具影響力的全球性企業之一,控制著亞洲及其他地區的廣大領土和商業利益。
第一次世界大戰與內部緊張局勢 (1914-1918)[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第二次世界大戰與科技主導時代 (1939-1945)[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39年爆發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是另一個決定性的時刻。帝國聯邦在合眾國協的戰爭中扮演了領導的角色,利用其全球帝國和龐大的資源來對抗軸心國。在這場戰爭中,帝國運用其先進的工業能力生產了大量的武器、飛機和海軍艦艇,使其在歐洲和太平洋戰區都取得了決定性的優勢。
事實證明,帝國軍隊在擊敗聯合協約時發揮了重要作用,最終使合眾國協在1945年取得勝利。然而,戰爭也讓帝國的經濟受到削弱,基礎建設和工業受到嚴重破壞。儘管如此,戰後帝國聯邦成為了科技超級強國,在航空航太、核能和計算機等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何佳臣家族和他們的金融帝國在經濟重建和現代化中繼續發揮核心作用,確保了帝國聯邦繼續走在全球創新的前列。
冷戰與鞏固勢力 (1945-1991)[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二戰勝利後,帝國聯邦和帝國公約的衝突逐漸浮現,帝國聯邦代表的是經濟方面實行自由資本主義政策的市場經濟模式和政治上的自由民主制,而帝國公約則代表實行社會資本主義政策,帝國公約的崛起和意識形態的衝突造成1940年代末期開始的冷戰。兩國在許多地區和國家進行一連串代理人戰爭,包括中華內政、韓戰、越南戰爭、5次中東戰爭以及幾乎觸發核大戰的古巴飛彈危機、以及阿富汗戰爭。
冷戰中,帝國聯邦和帝國公約為了爭奪在航天領域的地位進行了太空競賽。在聯邦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的努力下,亞茲特蘭航天員尼爾·阿姆斯特朗於1969年7月21日乘坐阿波羅11號首次登上月球並安全返回。
同時在帝國聯邦國內,社會的種族隔離現象逐漸受到重視。從1950年代開始,這些歧視法律受到馬丁·路德·金等人領導的民權運動的挑戰,最後終於廢除整個帝國聯邦的種族隔離法律,1964年民權法案也定下條文禁止對任何種族及性別任何形式的歧視,包括工作和教育的歧視。雖然如此,帝國聯邦種族問題及經濟不平等的深層矛盾至今仍未完全解決。
當代帝國聯邦 (1991年至今)[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到20世紀末,帝國聯邦已經鞏固了其作為第一超級大國的地位。它繼續在全球經濟、軍事事務和技術發展擁有極大影響力。東印度公司現在已經成為最強大的跨國控股公司之一,它控制了全球貿易的大片領土,而配備尖端科技的帝國軍隊則確保了聯邦的霸主地位不受挑戰。
在21世紀,帝國聯邦已經適應了新的挑戰,包括數位經濟的興起、全球恐怖主義和環境危機。英皇和其樞密院仍然是帝國的統治者,但帝國議會的政治影響逐漸增加。何佳臣家族仍然深深植根於帝國的金融體系,負責監督經濟機器,確保帝國保持對全球金融的控制。
技術創新仍然是帝國戰略的核心,在人工智慧、可再生能源和太空探索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在東印度公司的支持下,帝國聯邦的軍工綜合體致力於將人類的存在擴展到外太空,將宇宙視為帝國擴張的下一個前沿。
儘管偶爾會出現內部動亂以及各省內部民族主義運動的興起,帝國仍然保持著穩定與繁榮。高度集權和專制的政治體制讓它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全球形勢,確保它在2020年代仍是世界上最強大和最有影響力的實體。
行政區劃[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中文名稱 | 元首 | 英皇代表 | 首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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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京師London, Imperial Capital | 英皇Imperator Britanniae | 無 | 京兆尹 Lord Mayor of London | |
京畿行省Core Sector | 京畿總督 Lord Lieutenant of the Core Sector | |||
英格蘭王國Kingdom of England | 英格蘭國王 King of England | 無 | 英格蘭首相Prime Minister of England | |
蘇格蘭王國Kingdom of Scotland | 蘇格蘭國王 King of Scotland | 蘇格蘭府丞First Minister of Scotland | ||
威爾斯親王國Principality of Wales | 威爾斯親王 Prince of Wales | 太子太師Lord High Steward to the Prince of Wales | ||
康和公國Duchy of Cornwall | 康和公爵 Duke of Cornwall | 康和府尹Chancellor of the Duchy of Cornwall | ||
愛爾蘭領主國Lordship of Ireland | 愛爾蘭領主 Lord of Ireland | 愛爾蘭府尹Chancellor of the Lordship of Ireland | ||
諾曼第公國Duchy of Normandy | 諾曼第公爵Duke of Normandy | 諾曼第府尹Chancellor of Normandy | ||
曼島Lordship of Mann | 曼島領主Lord of Mann | 曼島府尹Chancellor of the Lordship of Mann | ||
非洲行省African Sector | Imperator Britanniae | 非洲總督Viceroy of Africa | ||
南非邦Dominion of South Africa | King of South Africa | 南非巡撫High Commissioner for South Africa | 南非布政使Chief Minister of South Africa | |
羅德西亞邦Dominion of Rhodesia | King of Rhodesia | 羅德西亞巡撫High Commissioner for Rhodesia | 羅德西亞布政使Chief Minister of Rhodesia | |
蘇丹邦Dominion of Sudan | King of Sudan | 蘇丹巡撫High Commissioner for Sudan | 蘇丹布政使Chief Minister of Sudan | |
東方行省Levantine Sector | Imperator Britanniae | 東方總督Viceroy of the Levantine | ||
Dominion of Mesopotamia | King of Mesopotamia | High Commissioner for Mesopotamia | Chief Minister of Mesopotamia | |
Dominion of the Levant | King of the Levant | High Commissioner for the Levant | Chief Minister of the Levant | |
Dominion of the Caspian | King of the Caspian | High Commissioner for the Caspian | Chief Minister of the Caspian | |
Dominion of the Stans | King of the Stans | High Commissioner for the Stans | Chief Minister of the Stans | |
Dominion of Persia | Shah of Persia | High Commissioner for Persia | Chief Minister of Persia | |
Dominion of Arabia | King of Arabia | High Commissioner for Arabia | Chief Minister of Arabia | |
Subcontinental Sector | Imperator Britanniae | Viceroy of the Subcontinent | ||
Dominion of Bengal | King of Bengal | High Commissioner for Bengal | Chief Minister of Mesopotamia | |
Dominion of Hindustan | King of Hindustan | High Commissioner for Hindustan | Chief Minister of Mesopotamia | |
Dominion of Punjab and Sindh | King of Punjab and Sindh | High Commissioner for Punjab and Sindh | Chief Minister of Mesopotamia | |
Dominion of Burma | King of Burma | High Commissioner for Burma | Chief Minister of Mesopotamia | |
Far Eastern Sector | Imperator Britanniae | Viceroy of the Far East | ||
Straits Settlements | King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 High Commissioner for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 Chief Minister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 |
Dominion of the East Indies | King of the East Indies | High Commissioner for the East Indies | Chief Minister of the East Indies | |
Kingdom of Siam | King of Siam | High Commissioner for Siam | Chief Minister of Siam | |
Kingdom of Indochina | King of Indochina | High Commissioner for Indochina | Chief Minister of Indochina | |
Federated States of Malaya | High King of Malaya | High Commissioner for Malaya | Chief Minister of Malaya | |
Raj of Sarawak | Rajah of Sarawak | High Commissioner for Sarawak | Chief Minister of Sarawak | |
Sultanate of Brunei | Sultan of Brunei | High Commissioner for Brunei | Chief Minister of Brunei | |
Commonwealth of Hong Kong | High Commissioner for Hong Kong | Chief Minister of Hong Kong | ||
Oceanian Sector | Imperator Britanniae | Viceroy | ||
Dominion of Australia | King of Australia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New Zealand | King of New Zealand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New Guinea | King of New Guinea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Pacific Islands | King of Pacific Islands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United States of Aztlan | Imperator Britanniae |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 ||
Dominion of New Albion | King of New Albion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Appalachia | King of Appalachia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the Mississippi | King of the Mississippi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the Great Plains | King of the Great Plains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Palampore | King of Palampore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the Rockies | King of the Rockies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the Pacific Coast | King of the Pacific Coast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the Caribbean | King of the Caribbean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
Dominion of the Arctic | King of the Arctic | High Commissioner | Chief Minister |
政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樞密院 Privy Council
國會 Parliament
大議會 Magnum Concilium
御史臺 Courts of Law
帝國聯邦政治包含帝國聯邦的國體和政體。帝國聯邦是一個由英皇領導的大英君權主義國家。
依照帝國聯邦的核心思想大英君權主義,英皇為帝國聯邦的核心,聯邦的最高統治者,人民應絕對服從英皇命令及法律,但同時人民的自由、權利和私有產權由英皇保護。
帝國聯邦政體依《1784新帝國法案》實行君主至上的議會制度,英皇是最高權力所在。帝國國會為聯邦立法機構,由來自帝國各省的代表組成。然而,帝國國會主要是一個禮儀性機構,其權力受到高度限制,其選舉由統治精英控制。
英皇由樞密院 (Privy Council) 協助。樞密院是英皇的主要諮詢機構和實際權力機構,由高級官員、貴族和財閥組成,負責監督國家的日常治理、管理龐大的官僚架構,以及指揮軍隊。太宰相國(Lord State Counsellor)作為英皇副手是帝國聯邦運作的核心,負責監督樞密院的活動。然樞密院提供建議並有巨大影響力,但英皇仍保留最終決定權。
不列顛尼亞神聖國皇[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英皇是帝國聯邦最高元首,享有極高的威望和權力,皇權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制衡。他是一切法律的根源和帝國大軍統帥。儘管有民選帝國國會的存在,英皇對所有重大決策擁有最終決定權——未經英皇御準,任何法律都不得生效。英皇同時擁有行政和立法權力,使他成為法律和政策的最終仲裁者。
與古代君主類似,英皇皇權的合法性源自其世襲地位和其神授權力,賦予他對國家絕對且不容置疑的權威。
英皇皇權包括:
- 帝國大軍統帥權:英皇是帝國大軍統帥,直接控制所有軍事事務。
- 頒布御前令:御前令為帝國聯邦最高法律,對帝國所有臣民都有約束力,僅能由英皇本人推翻。
- 立法否決權:國會通過的任何法律都必須獲得英皇御準才能生效。
- 任命主要官員:英皇直接任命所有樞密院成員,並有權隨意罷免他們。
英皇享有終身統治權,繼承權是世襲的,威爾斯皇太子(Prince of Wales)為皇儲。然而,英皇保留在特殊情況下廢儲的權力。
樞密院[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樞密院(Privy Council) 是帝國聯邦的最高權力機構,也是英皇的主要諮詢機構。其成員由英皇直接任命,會議由三公領導。三公分別有不同的職責,是英皇陛下最忠心的心腹,在管理國事上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英文 | 中文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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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 The King | 英皇 | |
HM The Queen | 皇后 | |
HRH The Princess of Wales | 威爾斯皇太女 | |
HRH The Princess Royal | 長公主 | |
Children of HM the King | 現任英皇子女 | |
Children of the former Queen | 前任英女皇子女 | |
Spouses of Children of the former Queen | 前任英女皇子女配偶 | |
Grandchildren of the former Queen | 前任英女皇子女 | |
Spouses of grandchildren of the former Queen | 前任英女皇子女配偶 | |
Lord High Archbishop | 太常 | 負責宗教事務與皇室儀式的最高領袖。 |
Lord High Steward | 太宰 | 英皇陛下首席大臣,三公之首。 |
Lord High Chancellor | 太師 | 國會議長及首席大法官。 |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 領班大藏大夫 | 負責管理國家財政和稅收事務。 |
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 領班樞密大夫 | 協調國政並負責與君主的密切聯繫。 |
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 | 樞密掌印使 | 負責掌管樞密璽和密封文件。 |
Leader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 特進眾議大夫 | 負責領導眾議院的議事運作。 |
Secretary of State | 尚書令 | 負責國家的外交事務和政策執行。 |
Minister for the Civil Service | 吏部尚書 | 負責管理文官事務。 |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 | 戶部尚書 | 管理財政及公共開支。 |
Lord Great Chamberlain | 禮部尚書 | 負責宮廷禮儀和典章制度。 |
Secretary at War | 兵部尚書 | 負責軍事和國防事務。 |
Attorney General | 刑部尚書 | 負責法律及司法事務。 |
Minister of Works | 工部尚書 | 負責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事宜。 |
Lord High Constable | 領侍衛內大臣 | 負責宮廷衛士與保護事務。 |
Earl Marshal | 掌衛事大臣 | 負責陸軍軍事事務和軍隊的組織。 |
Lord High Admiral | 水師提督 | 掌管皇家海軍並負責海上防衛。 |
President of the Board of Trade | 市舶使 | 負責貿易和商業事務。 |
Lord Steward of the Household | 總管內務府大臣 | 負責內務府的管理。 |
Lord Chamberlain of the Household | 內務府侍監總管 | 負責內務府的日常運作和管理。 |
Master of the Horse | 御馬監 | 負責內務府的馬匹和皇家運輸。 |
Treasurer of the Household | 內務府廣儲司內管領 | 負責內務府財務及物資的管理。 |
Comptroller of the Household | 內務府會計司內管領 | 負責內務府財務及物資的管理。 |
Vice-Chamberlain of the Household | 內務府副侍總管 | 協助內務府的運作和管理。 |
Privy Counsellor | 樞密大夫 | 於樞密院內對國政提出建言 |
Member of Parliament | 眾議大夫 | 為代人民在國會發表意見。 |
官職 | 英文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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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 ||
太師 | Lord High Steward | 英皇陛下首席大臣,三公之首,是帝國聯邦的核心領導者。 為英皇提供有利國家的指導,起到參議內政外交的輔導作用。 |
太宰 | Lord High Chancellor | 國會議長及首席大法官。 監督國會和御前法司的運作,確保帝國法律符合英皇意志。 主持御前令的起草工作,並為立法過程提供建議。 |
太尉 | Lord High Constable | 掌握軍事權力,協助英皇掌控帝國軍隊。 監督大司馬和水師提督的工作,確保軍事力量運作順暢。 統籌全國軍事戰略,管理軍事機構和國防預算。 |
九卿 | ||
大司農 | Lord High Treasurer | 隸屬太師,掌管司農寺。管理帝國的財政與稅收,制定財政預算,監督經濟政策的實施。 |
大鴻臚 | Lord Secretary of State | 隸屬太師,掌管鴻臚寺。負責帝國的外交和行省事務,協調對外政策,管理駐外使節和各地總督,簽訂國際條約。 |
廷尉 | Lord Attorney General | 隸屬太師,掌管大理寺。官方的首席法律顧問,負責提供諮詢,主導重大法律案件的起訴。 |
中書令 | 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 隸屬英皇本人,掌管御會寺,通常由太師退任後擔任。樞密院召集人,負責主持會議議程、調解議員間糾紛。 |
少府 | 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 | 隸屬英皇本人,掌管銓敍寺,通常由太宰退任後擔任。負責管理國璽及英皇御璽,以及統領帝國文官。 不過由於擔任者通常為德高望重的退休御前大臣,因此具有頗大影響力。 |
衛尉 | Lord Great Chamberlain | 隸屬英皇本人,掌管衛尉寺,通常由太尉退任後擔任。御前殿衛司令官,負責管理御前會殿保安,維持會殿秩序。 |
太僕 | Earl Marshal | 隸屬太尉,掌管太僕寺,負責帝國大軍的組織和指揮,制定陸軍戰略,管理聯邦陸軍軍事力量。 |
水師提督 | Lord High Admiral | 隸屬太尉,掌管水師寺,制定海軍戰略,確保帝國海上勢力的擴張和安全。 |
天策上將 | Lord High Airdian | 隸屬英皇本人,掌管天兵寺,制定空軍戰略,管理聯邦空軍軍事力量。 |
樞密院下設九寺,負責不同範疇的工作,包括:
- 司農寺 (His Majesty's Treasury) 為帝國聯邦的財政管理機構,負責全國財稅制度的設計與執行,包括稅收徵管、國庫運作和財政預算的制定。該部門還需監督經濟政策的實施,確保帝國經濟的穩定與增長。
- 鴻臚寺 (His Majesty's Diplomatic and Overseas Service) 負責帝國聯邦對外外交禮儀事務,包括接待外國使節、安排君主巡幸與國宴典禮。同時管理國際條約的締結與執行,協調外交政策,並監督駐外使節的運作。此外,亦負責制定帝國聯邦統合方針,及商議政府間事務。
- 大理寺 (His Majesty's Justice Service) 為向政府提供法律諮詢的廷尉提供法律諮詢和支持,並負責制定刑事司法政策。
- 御會寺 (His Majesty's Privy Office) 作為樞密院召集機構,負責會議議程的安排,協調內閣與議員之間的分歧,並向英皇提供政策建議。
- 銓敍寺 (His Majesty's Imperial Civil Service) 專門負責文官隊伍的整體管理,制訂相關政策,處理的事務包括文官的聘任、薪俸及服務條件、人事管理、人力統籌、培訓和紀律事宜。
- 衛尉寺(Office of the Lord Great Chamberlain) 負責御前殿的安保與警衛,確保君主及樞密院成員的安全。此外也負責維持御前會殿的秩序,管理會殿的出入規範。
- 太僕寺(Council of War) 是負責管理帝國大軍的機構。
- 水師寺(Admiralty) 掌管帝國海軍的組建、管理與戰略制定,確保帝國海域安全與海上貿易暢通。負責建造與維護海軍艦船,監督海上運輸與港口管理。統籌海軍人員的培訓與指揮系統,促進帝國海上勢力的擴展。
- 天兵寺(Air Council) 掌管帝國空的組建、管理與戰略制定,確保帝國空域安全。
帝國國會[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大英帝國國會(Imperial Parliament of Britannia)為帝國聯邦名義上的立法機構,但實際運作由御前大臣監督。國會由兩院組成:
- 貴族院:由英皇任命的王公大臣組成,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帝國國會中兩院較為重要的一院,其成員完全由英皇決定,大多數法案亦由此提出。
- 眾議院:由來自各國的民選議員組成,選舉每五年舉行一次,但政黨和競選活動通常受到英皇及其樞密院的嚴格控制。雖然議員可以提出法律和政策,但實際上議員提出的法律深受英皇影響,且所有立法都需要英皇御准。
實際上,英皇的影響力完全滲透到國會中。政黨雖然存在,但大多數都是皇室忠臣,受御前大臣控制或影響。保皇黨的帝國黨團始終是政治中的主導力量,而反對黨如同名義上一樣是「英皇陛下最忠誠的反對黨」,所謂反對只是名義上的。
帝國大公教會[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公教會是帝國的官方國教,也是其政治和社會結構的基石。它將傳統的基督教教義與對英皇作為神授君皇的崇拜融為一體,將英皇置於帝國宗教和精神生活的中心。儘管嚴格意義上英皇不被視為神,但他被尊為上帝在地球上選定的統治者,值得尊敬和崇拜。
這種融合的信仰將宗教虔誠與政治忠誠融為一體,使得對英皇的崇拜成為帝國社會的核心。
神學與教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公教會植根於基督教神學,特別是承襲了英國聖公會和天主教的傳統,但進行了大量修改,以強調英皇權威的神聖本質。其核心信仰是聖帝被上帝選為祂在地球上的代表來統治帝國。雖然英皇不被認為與上帝平等,但他被視為上帝與凡人世界之間的橋樑,因此受到一種近乎神化的崇拜。
信仰核心[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君權神授[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英皇被認為是神選的,就像聖經中的君王一樣。信仰的統治被視為引導和保護人類的神聖計劃的一部分,確保帝國在上帝的意志下繁榮發展。
英皇崇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雖然英皇不是神,但他在宗教儀式、讚美詩和儀式中受到崇拜。教會將英皇描繪成近乎神聖的人物,他的智慧、力量和力量被認為是上帝的恩賜。英皇子民被教導說,侍奉英皇就是在履行上帝在地球上的旨意。
三位一體基礎[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仍然存在,三位一體(聖父、聖子和聖靈)是信仰的核心。然而,英皇神聖的統治權被視為這種精神結構的延伸。英皇透過其神聖的職務,被認為是由聖靈選出來維持地球秩序與和平的。
君權神授學說[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據教導,英皇被認為是神選的,就像聖經中的君王一樣,其統治是上帝的旨意,旨在引導帝國走向烏托邦的未來。反抗英皇被視為異端和褻瀆,等於拒絕上帝的旨意。
神聖皇位繼承[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皇位繼承過程高度儀式化,並充滿宗教意義。登上皇位後,每位英皇都會經歷神聖的加冕禮,這是由最高祭司主持的宗教儀式。加冕重申了英皇的神聖權利,並標誌著他是上帝指定的統治者。
教會結構與階級制度[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公教會以嚴格的等級制度組織,反映了帝國的政治結構。它既是一個宗教機構,也是國家權力的重要工具,強化了英皇在社會各個層面的權威。
英皇[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教會的最高統治者是英皇,他被認為是地位最高的凡人。英皇既是世俗又是宗教領袖,他將物質領域和神聖領域統一在他身上。雖然英皇不直接管理教會的日常事務,但他的意志被認為是神聖的,所有教會官員都宣誓維護他的權威,這是一項宗教義務。
最高祭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教會中級別最高的神職人員,最高祭司是帝國大公教堂人員的領袖,由英皇任命,負責監督教會,並負責解釋和傳播教會教義。最高祭司也主持所有重大宗教儀式,包括新皇加冕儀式。
樞機主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最高祭司之下是樞機主教,他們是一群精選的高級神職人員,他們在宗教事務上為英皇提供建議並監督帝國各行省的教會。每位樞機主教管轄一個重要的教省,並確保對英皇的崇拜適當地融入宗教生活。
大主教和主教[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教省下設有多個主教區,每個主教區由一位大主教或主教領導。這些教會領袖負責維持教會的日常運作、組織宗教儀式並促進對英皇的忠誠。他們與當地總督密切合作,確保政治秩序和精神秩序無縫銜接。
祭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在地方層級,祭司在帝國各地的大教堂和教堂進行宗教儀式。他們主要的角色是在信仰問題上引導民眾,同時培養對英皇的忠誠。每個祭司都必須進行帝國崇拜儀式,其中包括祈禱、讚美詩和敬拜英皇的儀式以及傳統的基督教崇拜。
儀式和崇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公教會內的崇拜將傳統的基督教習俗與一系列強調英皇神聖使命的儀式結合在一起。公開和私人展示對英皇的忠誠對於帝國的宗教和公民生活至關重要。
帝國崇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各地的教堂每週都會舉行最重要的宗教儀式-帝國崇拜。這項禮儀包括祈禱英皇的健康、繁榮和繼續統治,以及頌揚他神聖的權力的讚美詩。參加這些儀式並公開聲明對英皇的忠誠被認為是每個子民的義務。
加冕盛宴[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加冕盛宴是最重要的年度宗教慶典之一。它紀念現任英皇登基並重申他神聖的統治權。整個帝國都會舉行盛大的遊行、公眾祈禱和慶祝彌撒,並鼓勵臣民向英皇表達感謝和忠誠。
英皇誕[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每年英皇生日那天,整個帝國都會慶祝英皇誕,這是一個專門慶祝英皇統治的全國性節日。帝國各地的大教堂和寺廟都會舉行特別彌撒,子民將公開祈禱英皇的長壽和永恆的榮耀。
崇拜帝國文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教會鼓勵崇拜與過去英皇有關的文物。這些文物通常是以前加冕典禮中使用的物品,被認為帶有神聖的祝福,並存放在帝國各地的大教堂中。朝聖這些遺跡很常見,尤其是在困難時期,因為人們相信它們可以帶來保護和恩惠。
古聖皇崇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歷任的已故英皇,特別是那些以智慧、虔誠或軍事成就而聞名的英皇,被冊封為古聖皇。這些古聖帝因其美德而受到尊敬,並成為忠誠和服務英皇的典範。他們的節日以特殊的祈禱、遊行和點燃蠟燭來紀念他們。
與世俗的融合[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公教會與國家密不可分。它既是宗教機構,也是政治工具,確保英皇的權威不僅被視為政治權威,而且被視為神聖認可的權威。教會的教義宣揚對英皇絕對忠誠的意識形態,異議被視為異端。
帝國教育與教義[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的所有子民從小就接受帝國大公教教義的教育。世俗學校和宗教學校都必須教導君權神授學說,以強化英皇的神聖統治權。宗教節日、讚美詩和祈禱融入日常生活,確保帝國的每個臣民在帝國崇拜中成長。
帝國符號和圖像[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公共場所、政府建築和住宅都裝飾有帝國符號,例如英皇的雕像、肖像和旗幟。教堂在宗教聖像旁顯著地展現英皇的圖像,象徵神聖與帝國權威的統一。英皇的肖像受到崇敬,並鼓勵公民在這些雕像前獻祭並點燃蠟燭,以表示他們的忠誠。
官職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正一品[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品級 | 職官 |
---|---|
正一品 | 太師、太宰、太尉、殿閣大學士 |
從一品 | 太子太師、太子太宰、太子太尉、太僕、水師提督、天策上將、節度使、按察使 |
正二品 | 九卿、京兆尹、巡撫、正臬司 |
從二品 | 九寺少卿、府丞、府尹、布政司 |
正三品 | 九寺少卿 |
中央官員 | 地方官員 | ||
---|---|---|---|
正一品 | |||
太師 | Lord High Steward | 京兆尹 | Lord Mayor of London |
太宰 | Lord High Chancellor | 屬邦君主 | Monarchs of Dominions |
太尉 | Lord High Constable | ||
殿閣大學士 | Principal Secretary to the King | ||
從一品 | |||
大司農 | Lord High Treasurer | 京畿總督 | Lord Lieutenant of the Core Sector |
大鴻臚 | Lord Secretary of State | 總督 | Viceroy |
廷尉 | Lord Attorney General | ||
中書令 | 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 ||
少府 | Lord Keeper of the Privy Seal | ||
衛尉 | Lord Great Chamberlain | ||
正二品 | |||
司農寺少卿 |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 | 巡撫 | High Commissioner |
鴻臚寺少卿 |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 ||
大理寺少卿 | Lord Solicitor General | ||
御會寺少卿 | Vice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 ||
銓敍寺少卿 | Warden of the Privy Seal | ||
衛尉寺少卿 | Vice Great Chamberlain | ||
從二品 | |||
司農寺少卿 | 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 | 府丞 | Chief Minister |
鴻臚寺少卿 |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 布政使 | Chief Minister |
大理寺少卿 | Lord Solicitor General | ||
御會寺少卿 | Vice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 ||
銓敍寺少卿 | Warden of the Privy Seal | ||
衛尉寺少卿 | Vice Great Chamberlain | ||
正三品 | |||
Lords of Appeal in Ordinary | 正臬司 | Chief Jus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