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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聯邦(英語:),是一個由七個行省和一個帝國首都區(倫敦帝國城)組成的聯邦。帝國聯邦擁有世界上最大的陸地面積、最大的專屬經濟區和最多的人口。

帝國聯邦可追溯到1784年皇權光復,英皇在東印度公司支持下重掌政治權力並重組了大英帝國。新的帝國聯邦分為8個自治行省(歐洲行省、遠東行省、印度支那行省、波斯行省、印度行省、非洲行省、大洋洲行省、阿茲特蘭行省),由帝國大總統任命的大總督管理。

政治[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聯邦政治包含帝國聯邦國的國體和政體。帝國聯邦是一個由帝國大總統領導的維多利亞君權主義國家。

依照帝國聯邦的核心思想維多利亞君權主義,帝國大總統為帝國聯邦的核心,聯邦的最高統治者,人民應絕對服從大總統命令及法律,但同時人民的自由、權利和私有產權由大總統保護。

帝國聯邦政體依《1784樞密院議案》實行君主至上制度,帝國大總統是最高權力機構,下設帝國元老院(Witenagemot)代行大部分職權。休會時政府重大施政由樞密院(Privy Council)所主導。樞密院國務會議是帝國聯邦最高領導層,與樞密院皆由太政大臣(Supreme Chancellor)主導。在實踐中,樞密院國務會議在大部分時間領導樞密院各國事機構。不過,自亨利九世出任太政大臣後,削弱了樞密院國務會議的集體決策職能。

最高權力機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根據《1784樞密院議案》,帝國大總統為帝國聯邦最高權力機構,下設元老院代行權力。帝國元老院休會期間,則由其產生的樞密院代為行使職權。目前,帝國元老院的全體會議一般在每年2月召開,帝國元老院在對外交往上扮演帝國聯邦國會角色,樞密院還與大總統共同行使國家元首職權。帝國聯邦的一般性法律由國務會議或理藩院提出,樞密院及其專門委員會三讀審查後由大總統會同樞密院批准(樞密院頒令;Order in Council)。憲法性法律則在經樞密院三讀審查後需交由帝國元老院通過,並由大總統會同帝國元老院批准。

帝國大總統[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總統Grand President of the Empire),是帝國聯邦的最高元首兼最高領導人,依據維多利亞君權主義為帝國聯邦的核心及聯邦一切權力來源。根據《1784樞密院議案》,大總統是帝國聯邦最高領導人及帝國大軍大元帥,地位和權力凌駕於直接樞密院太政大臣,並終生任職。帝國大總統繼任人選由現任帝國大總統選定。

儘管《1784樞密院議案》設立帝國元老院代行大部分職權,但帝國元老院仍由大總統兼任的首席元老領導,因此法理上並不存在大總統權力受元老院制衡的說法。不過,實行上大總統與樞密院國務會議,尤其樞密院太政大臣集體領導帝國聯邦,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至21世紀初的伊莉莎白-亞歷山大共治時代。當時政治權力由作為大總統及帝國大軍隊大元帥的伊莉莎白二世和樞密院太政大臣及理藩院總裁亞歷山大·何佳臣共享。

帝國元老院[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元老院Imperial Witenagemot),依據《1784樞密院議案》規定「帝國大總統是帝國聯邦最高權力機構。」,「帝國聯邦各政府機構皆向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和「帝國大總統下設其作為首席元老親自領導的帝國元老院代行權力。」。同時,帝國元老院還擁有對樞密院「不適當的決定」的撤銷權。因此,在帝國聯邦的憲法框架中,各政府機構最終都應向大總統及帝國元老院負責,不存在權力互相制衡的情形。

此外,帝國元老院有權選擇樞密院成員人選。

樞密院[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樞密院Privy Council),是帝國聯邦最高權力機構常設機構,人選由帝國元老院指定,帝國元老院休會時代行其權力,因此大部分時候為帝國聯邦實際最高權力機構。其領導人為太政大臣Supreme Chancellor)。作為樞密院及國務會議最高領導人的太政大臣為帝國聯邦一般情況下實際決策者,但帝國大總統仍為帝國聯邦至高無上的存在。

國務會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樞密院國務會議(State Council),是帝國聯邦樞密院常設機構的最高領導及決策機構,由樞密院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其成員(國務顧問)擁有帝國聯邦的最高領導及決策權力,屬於國務重臣。太政大臣作為國務會議的首要成員領導、協調其日常運轉,召集並主持會議。

國務會議貫徹執行帝國大總統、元老院和樞密院的決議,組織實施樞密院制定的方針政策,行使以下職權:

  1. 處理中央政府日常工作。
  2. 推薦各國事機構人選予樞密院及元老院通過。
  3. 制定法案並交由樞密院通過。(憲制性法案需額外經過元老院通過)
  4. 依據皇家特權或樞密院頒令賦予的權力頒發樞密院令(Order of Council)
  5. 研究決定樞密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6. 對重大突發性事件作出處置決定和工作部署。
  7. 研究決定其他應當由國務會議決定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樞密院國事機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理藩院[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理藩院Council of Viceroys),由各行省大總督及各地總督組成,負責制定帝國聯邦統合方針,及商議政府間事務。理藩院由理藩院總裁(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of Viceroys)領導。

  • 研究討論關係帝國聯邦事業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和事項並提出意見,提交樞密院審議。
  • 研究決定各行省及領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 聽取各行省及領地的工作匯報。
  • 推薦各國事機構人選予樞密院通過。
  • 推薦各大總督及總督,決定對有關總督的處理處分事項。

大理院[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大理院(英語:Judicial Council)是帝國聯邦的終審法庭。雖然帝國聯邦的人們常常說要上訴到樞密院,但實則是上訴至「帝國大總統陛下會同樞密院」(His Imperial Majesty in Council),再由大總統向大理院徵詢意見。在以前,大理院只會提交一份意見,但自1960年代開始,大理院內若有其他異議也可以提出。大理院由大理院正卿Chief Justice)領導。

帝國大軍最高統帥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帝國大軍最高統帥部(英語:Supreme Headquarters of the Grand Army of the Empire)是帝國聯邦帝國大軍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對元老院及樞密院負責。對帝國大軍發布命令、授予軍階、授予勳章獎章時一般以「帝國大軍大元帥」名義發布。帝國大軍最高統帥部由大總統兼任的帝國大軍大元帥Generalissimo of the Grand Army)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