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特奇亞行政區劃

奧國之行政區劃法源來自於奧地利於1936年實施的《行政自治法》所劃分即規範。一級行政區為皇家特別市、聯邦特別市以及州等。

沿革 編輯

本土行政分區 編輯

行政區劃等級 編輯

行政區劃 人口標準
一級 皇家特別市 聯邦特別市    州 N/A
二級      市區 城市   郡 1萬/15萬/10萬
三級       街區 1000/2萬/5萬
四級       街道 鄉村 街區 N/A

一級行政區劃 編輯

現今主要劃分為一個皇家特別市、4個聯邦特別市和15個州

代號 中文名稱 行政區類型 德文名稱 最大城市
1 WN 維也納 皇家特別市(Königlicher Bezirk)
2 PG 布拉格 聯邦特別市(Bundes besondere Stadt)
3 BA 布拉提斯拉瓦
4 BP 布達佩斯
5 VE 威尼斯
6 OE 奧地利 州(Bundesland)
7 BH 波希米亞
8 SV 斯洛伐克
9 WG 西加里西亞
10 EG 東加里西亞
11 TV 特蘭西瓦尼亞
12 HY 匈牙利
13 VA 伏伊丁那
14 IL 伊利里亞
15 ER 艾米莉亞—羅馬涅
16 UB 溫布利亞
17 PI 皮埃蒙特
18 CA 科西嘉
19 BL 巴利亞利
20 NC 諾迪克羅尼